扶貧項目猝死 制度約束缺失下被宰割的唐僧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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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0日 16:07 《時代信報》 | |||||||||
石柱縣香菇種植扶貧項目猝死,外地老板離奇失蹤; 是經營困難?不堪吃拿卡要?還是騙逃資金?懸疑至今未解; 有人直指相關部門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力,對扶貧項目論證不夠。
信報記者 胡勇/ 文 2005年春節前夕,一個不脛而走的消息震驚了重慶市石柱縣407個香菇種植戶——與他們有產銷關系的“重慶益民菌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周順友悄然“失蹤”;幾十萬貨款和工人工資也隨他一起“蒸發”。 之后,石柱縣成立了以縣農業局牽頭的“工作組”,對周順友進行調查。“現在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事情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譚偉平告訴記者。 一個公認的事實是,周順友的“消失”,使該縣一個曾廣受好評的扶貧項目突然死亡,上百萬的扶貧資金無法回收,公司拖欠百余名員工的幾個月工資無法兌現。 幾千個菌棒在棚里腐爛 譚任智,在石柱縣六塘村鄉黃蠟村生活了60年。 2003年2月,有人來到他家,自稱受縣農業局委托,要來村里發展香菇種植,并要在這里建香菇收購站。 “當時他們就要求租我那磚房,用來收菌,一年1000元錢。”譚任智說。“后來聽說是重慶益民菌業公司來搞扶貧投資,老板周順友,是浙江人。” 幾天之后,一塊“重慶益民菌業公司六塘基地”的牌子掛在了譚任智樓房的大門口。 這時,全村沸騰了。“種香菇能賺錢”成了大家田間地頭的話題。 “基地”駐進了幾個操浙江口音的年青人。他們都是周順友從浙江老家帶來的香菇種植技術員,。 當時,一名叫周大福的技術員為了鼓勵譚任智種植香菇,給他算了這樣一筆賬:一個菌棒可產1.5斤香菇,最低能賣3元錢,一個大棚5000個菌棒,一年就能賺15000元。 數字是最好的誘惑,加之“益民公司”包回收,種植項目得到了政府的支持,2003年,譚任智成了黃蠟村第一批香菇種植戶。 “當時我認定了這是脫貧的出路,整個村只有7戶種植。”譚任智介紹,當時建灶、買鍋、搭棚,花去了他1500元錢,而5000個菌棒的3000元成本則是扶貧款和益民公司的補貼,農民未出一分。在接下來雙方簽訂的“香菇種植合同”上,也明確了益民菌業公司負責技術、銷售;農戶負責投入生產所需的原材料。 第一年種下來,譚任智一家坐下來算了筆明細賬:益民菌業公司扣除3000元成本后,再加上自己投入的1500元,沒有賺錢。如果再加上耗去的時間和精力,他還虧了。 就像種莊稼一樣,收成不好總得回頭看看原因,“我們不懂技術,負責指導的技術員又是浙江人,說話聽不懂。技術失誤可能是關鍵。”譚任智說到。 為了重塑他再繼續的信心,“基地”技術員對他說,“第一年虧是正常的,第二年肯定會好”。在一番考量之后,譚任智還是在去年放棄了香菇種植。他認為“沒啥賺的。” 現在,譚任智的香菇大棚還在那0.2畝責任地里,5000個菌棒躺在棚里開始朽爛。他現在一直在想著農閑時怎么把它處理掉。 同樣在一個村,冉啟銀種植香菇也是在一種“心動不如行動”的心理誘使下開始的。 據他母親譚玉群介紹,去年縣農業局和扶貧辦的人到村里開會,鼓勵村民種植香菇,并每戶免息借給2000元扶貧資金,一個造價4000元的大棚,農戶只需投資1000元即可。 “低投入,高產出,而且公司還要包銷。”冉啟銀就這幾句話說服了家里人,開始買竹子搭棚。憧憬自己能在這個項目上實現貧富的逆轉。 “去年種下來,扣了扶貧款后,還虧了。”冉啟銀的母親說,“拿到收購站去賣的香菇,價格低于事先的承諾,質量較差的他們根本就不收。” 扳著指頭把賬算了個來回的譚玉群認為,去本之后,種香菇一年也就掙1000多元錢。 希望變成失望之后,去年9月,冉啟銀和妻子去了溫州打工。家里的香菇大棚由父母照看。 去年,益民公司總經理周順友“失蹤”之后,“基地”的技術員和收購員也各自散去。“他們走后,我的房子就空著了。”譚任智說。他慶幸自己提前退了出來,因為去年收購站就在拖欠農民香菇款了。 譚玉群現在守著兒子留下的大棚,每天閑時去做簡單護理,出了菌菇就收著曬干,“舍不得,留著以后再說。”而她這樣自謀銷路的已是香菇種植戶的無奈選擇。 據她介紹,當初村里只有幾戶人家種植,后發展到20多戶。因為看不到利潤,加之收購站拖欠菇款,現在實際只有幾戶人家還在種植。 在她手上,還有幾百元益民菌業有限公司未付的收購款發票。記者看到,最近的是2004年12月20日的80元。 而就在重慶益民菌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周順友來石柱發展之初,就向外界做了預計:未來3年,石柱香菇產業將發展到5000個大棚的規模,年產值近億元。屆時,石柱將可能是全國的香菇生產基地之一。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直到周順友“失蹤”,這些繁榮的景象并沒有出現。 “扶貧者”的出走之謎 作為一個縣扶貧項目的老板,周順友的失蹤在坊間引發多個版本流傳。有人說他攜款而走;有人說他負債太多,公司無以再繼;也有人說他外出籌資去了。 這時,一個浙江商人怎樣與石柱結下的“香菇緣”,也是眾人頗為關注的。 據知情者介紹,石柱縣在15年前就開始大力發展香菇產業,但事與愿違,屢次嘗試均告失敗。 該縣為什么不舍香菇情結?是這里氣候濕潤,森林資源豐富的自然條件非常適宜菌類的生長。當地老百姓曾有這樣的比方,一段朽木倒在地里,用不了多久就能長出菌來。 正是看到這種資源優勢,從1989年開始,政府部門就把目光瞄準了食用價值高的香菇產業,并積極發動農民發展香菇大棚,但因為前期投入太高,技術要求高,一無資金二無技術的農民沒有被發動起來。 1997年,石柱再次發展大規模香菇產業,政府還投入了300萬元,建起了一批香菇大棚。但菌種培育技術含量高,重慶還缺乏這樣的技術。不得已,縣里有關部門組織人力到浙江購買菌種,等運回石柱,早已死去大半,發展香菇產業再次以失敗告終。 2002年,長期在武隆做香菇生意的浙江商人周順友到石柱考察,要求發展香菇產業。當時,盡管沒有多少人看好他,但急于發展此項產業的政府有關部門仍給了他試種的機會。很快,周順友從浙江老家帶來了技術人員。 石柱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譚偉平說,當時,周順友向國家扶貧辦提出申請,經石柱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審批后,得到了195萬元的扶貧貸款,再通過當地財政支付轉移給他。 為了使周順友在整個扶貧項目過程中有“目標指數”,當地政府與他簽訂“承諾書”。至于內容,石柱縣農業局未作說明。 為了鼓勵農民發展香菇種植,每戶的香菇大棚給扶貧資金2000元,益民菌業有限公司補貼500元,農戶自籌1000元。“這樣,發展大棚的資金基本解決。”譚偉平說。而縣扶貧辦、農業局、財政局再根據益民菌業有限公司的工作進度撥付扶貧資金。 周順友“失蹤”之后,大家對“益民公司”的資質產生了懷疑。做為當時審批部門之一的石柱縣農業局認為,“沒有問題,當時公司的注冊資金有60多萬元,加之周順友在武隆搞過幾年香菇產業,不應該是騙子。” 扶貧款成了“唐僧肉” 但據“益民菌業有限公司”早期的一位財務人員介紹,公司當時賬面上就是零,而維護公司運作的流動資金都是周順友借來的。 就在那種“緊張”的情況下,公司運轉正常,并取得了大部分農戶的信賴。“每個月都要跟農民兌現一次香菇款。”公司賬務相當清楚。 之后,公司外債越來越多,“要賬的人幾乎要排隊了。”公司的合股人何光明也拆股走人。 2004年12月15日,周順友離開公司,聲稱28日趕回來。年關將至,拖欠幾個月的工資也該在這時結清,公司百余名員工翹首盼著28日這天。但這一天,他們沒有盼到周順友,他的手機也一直處在關機狀態。 “公司員工最多的有9個月工資沒領到,最少的也有3個月。”公司員工對記者說。 一位“益民公司”的辦公室人員介紹,周順友“失蹤”之后,曾給他打過電話,號碼顯示是馬來西亞的。因信號原因,沒講兩句就斷了。據他說,公司最后一批貨就是發往馬來西亞的,至少也有幾十萬的貨款。而這筆貨款還從來沒體現在公司賬面上。 事情發生后,公司員工曾向政府尋求幫助,并有人直言是相關部門對扶貧企業審批不嚴,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力,對扶貧項目論證不夠造成的。 石柱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譚偉平不這樣認為,“對扶貧資金用途的監管我們是相當嚴格的,每個大棚是2000元扶貧資金,一個大棚5000個菌棒,我們都是點清楚了的。但事情發生后,農業局也無能為力。也沒有去查找周的相關行蹤,那不可能找得到。” 據他介紹,“益民菌業公司共得到130萬元左右的扶貧資金,最后一次是去年12月19日的20萬元,主要用來支付農民的香菇款。” 對周順友的出走,農業局事先沒有一點察覺?但譚偉平坦承,“已感覺到他們的經營艱難。”就此也曾擔心周離走。“周的離開,我們認為是公司無力再經營下去了。” 公司是怎樣的一個虧損狀況,周順友有沒有攜扶貧資金離走?記者幾經周折,在武隆縣找到當時“益民公司”出納張慶。 “賬上沒得一分錢,每次扶貧款撥付到公司后,都用來購買原材料和支付菇款。”如今,張慶也有3個月工資未領到。他認為,周順友是因管理混亂引發虧損而被迫離走。 同時,據他透露,就在去年6月份,縣扶貧辦拿了4萬元的發票,到公司報銷,“多數都是吃、住的,當時公司就有些吃緊,但扶貧辦說這些費用都是為這個項目所開銷的。當時公司領導到相關部門領取扶貧款時,感到困難重重,曾抱怨‘再也不想去了’”。 另據其他員工反映,縣政府相關部門曾多次在公司進行費用報銷。記者就此向當時周順友合股人何光明求證時,他現在對此“保留意見和說法。”并征詢記者,公司拖欠員工的10余萬工資能否在見報后得到解決,這是他很關心的。 他認為:就全部賬來算,公司沒虧。然而不管怎樣,這100多萬扶貧款可能已經打了“水漂”。 可能打水漂的錢怎么追回?欠農民的錢如何兌現?在記者的調查中,所有接受采訪的人都表示“毫無辦法”。有官員這樣認為:此一項目的突然死亡說明,政府扶貧行動的制度設計并不完善。在扶貧款的轉移支付過程中,往往有部分資金流入了某些“能人”腰包。人們對這種帶有政策色彩的扶貧貸款的認識卻存在一些誤差,常常把扶貧與救濟等同,把它當成了“唐僧肉”。由于缺乏來自納稅人和上級機關的監督,在事實上,一些“扶貧者”在使用這筆“無主資源”少了制度的約束。最終使一些扶貧項目“曇花一現”,半途垮掉。當然,這些也有當地政府在招商引資上的急切。對需要脫貧的農民來說,在那種扶貧資源的誘惑下,從最初的亢奮到最后的失望。他們顯然是沒有任何依仗的“牽連者”。這時,重新審視扶貧資金的供給使用和監管方式,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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