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文川委員:審計體制應向立法模式轉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9日 08:30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審計體制是國家政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雙重領導體制難以保證審計獨立性和審計監督職能的充分發揮,這也是現行審計體制下最大的弊端。由于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權在本級政府,審計機關實際上是“政府的內審機構”,“審財政就是審政府”,由于考慮到方方面面的關系,審計部門就存在敢不敢報告的問題,有些問題,往往是較大的問題在
建議將我國國家審計體制適時地由行政模式向立法模式轉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我國實行立法模式審計體制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條件。反過來,實行立法模式審計體制也加強了人民代表大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 《華東新聞》 (2005年03月09日 第一版)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