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萬興亞 實習生 張晶
本報北京3月7日電
今年春節期間的一次調查,深深地震撼了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他建議,盡快改變對農民工工亡補償的歧視現狀,規范和提高補償標準。
任玉嶺委員調查期間遇到了一名不到5歲的工亡礦工遺孤。父親工亡后,母親很快改嫁,小孩子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但爺爺奶奶身體不好,除了村上每年發放的150斤補助糧,家里幾乎沒有什么收入。一家3口的生活維持和孩子的讀書都成了大問題。
“阜新礦難的200多名死難礦工,基本上都是農民工。”任玉嶺委員了解到,煤礦工人不僅工作艱苦、勞累,工作環境惡劣,而且工資待遇很低,所以城里人很少到井下采煤。
任玉嶺委員指出,溫總理親自為民工討工資,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反響。農民工被歧視的狀況正在逐步得到改變。但具體到工亡處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不公正現象。在陜西商洛地區調查時,一位鄉長告訴他,鄉里40多個在礦山打工的人,因缺失勞動保護,得了矽肺病后被辭退,因為無錢看病,又無人過問,回家后有幾個人已經死了。
據了解,煤礦礦工的工亡補償標準一直很低,私人小煤礦往往用1萬~5萬元就打發了一位死難者,前兩年的廣西南丹礦難,礦主和農民工簽訂的生死合同中,工亡補償只有兩萬元。國有煤礦高一點,也只有4萬~5萬元。阜新礦難死者家屬拿到了20萬元,但其中12萬元是社會贊助款。
近一時期礦難頻發。去年1~11月,死亡人數超10人的礦難高達49起,超30人的7起,僅10月底到11月,發生在河南大平、河北沙河、陜西銅川的3個礦難就奪去農民礦工376條生命,農民工及其家庭的利益遭受極大損害。但工亡補償標準之低同礦主收入之高卻形成巨大反差。
據了解,山西省已作出決定,對礦難死亡者的補償標準不得低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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