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貧富 和諧社會新課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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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03:09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本報記者 李衛玲 發自北京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繼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頓和規范分配秩序,促進社會公平 2004年中國人均GDP達到1268美元,未來15年將達到3000美元。從國際經驗看,人均G
很多觀點認為,貧富差距明顯加大在中國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令國內外關注的是,中國將如何解決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中國能否順利度過“貧富差距過大”這個在經濟起步過程中必然出現的階段? 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溫家寶總理表示了中國政府要努力解決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的決心:“適應中國經濟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要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從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頓和規范分配秩序,抓緊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逐步理順分配關系,努力解決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促進社會公平。” ①收入差距過大考驗執政能力 國內城市化迅速發展,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社會矛盾相當復雜,這個時期各種關系處理得當,經濟才能順利發展 在“兩會”召開前夕,中央黨校公布,在對107名地廳級領導干部進行的調查中,“收入差距”被認為是2004年存在的最嚴重社會問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為今年這些領導干部最關注的體制改革問題。 社會學家認為,改革開放的25年,是社會財富高速增長的25年,也是社會利益日益多元化的25年。在財富積累過程中,由于對財富和資源的占有程度和占有渠道的不同,以及與此互為因果的地位和權力的不同,中國社會已變遷為共處的若干階層和更多的群體。 中國人均GDP現在已超過1200美元(2004年,我國人均GDP達到1268美元),未來15年將達到3000美元。 從國際經驗看,人均GDP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階段,是社會經濟激烈變動時期。國內城市化迅速發展,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社會矛盾相當復雜,這個時期各種關系處理得當,經濟才能順利發展。 東亞一些國家和地區在這一時期較好處理了各方面的關系,實現了持續多年的快速增長;而拉美一些國家在緊要處舉措失當,陷入動蕩和停滯,掉進了“拉美陷阱”。 中國如果順利地度過這一臨界點,社會就步入了良性發展軌道。否則,便可能會掉進“拉美陷阱”:人均GDP或許不低,但失業率居高不下、貧富差距過于懸殊、社會動蕩不安。 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楊宜勇表示,收入差距過大,已經成為我國改革和發展過程中一個繞不開的彎,這對我們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驗。 ②推動財富二三次分配 在鼓勵人們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富裕起來的同時,利用財政、稅收、保障、福利和救助等工具進行社會整合和社會調節,處理各種社會矛盾,是加強社會團結和實現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長期以來,中國很多學術機構和專家都對貧富差距過大進行了密切跟蹤和課題研究,他們在研究的基礎上都提出了各自的解決方案。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培林認為,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的經驗以及世界各國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都表明,在鼓勵人們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富裕起來的同時,利用財政、稅收、保障、福利和救助等工具進行社會整合和社會調節,處理各種社會矛盾,是加強社會團結和實現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他建議,當前應特別注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扭轉財力過分向上集中的態勢,加強轉移支付力度,緩解基層財政的困難;繼續加強反腐敗、反賄賂的力度,逐步理順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稅收執法力度,打擊非法致富;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縮小城鄉和地區差距,減少貧困;促進城市化,改變就業結構;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源”大國。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今年發布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4/2005》建議,應迅速啟動新一輪稅制改革,擺脫短期需求管理所要求的稅收制度的局部頻繁調整,將更多精力用于謀劃提升中國整體稅制的公平與效率水平。 就稅收公平而言,可以包括的內容大致有:適當擴大對高檔消費品的消費稅征收范圍,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定促進中間階層成長的稅收政策,完善調節收入分配的稅收制度安排;就稅收效率而言,可以考慮適時推進增值稅轉型,合并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檔次,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水平,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等。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發布的《二○○五年社會藍皮書》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擴大社會中間層,減少低收入和貧困群體,理順收入分配秩序,嚴厲打擊腐敗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轉移支付的力度,把擴大就業作為發展的重要目標,努力改善社會關系和勞動關系,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各種社會矛盾,建立更加幸福、公正、和諧、節約和充滿活力的全面小康社會。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早在2002年就針對中國居民收入差距狀況以及如何通過財稅手段進行調節做了調查研究,并于2003年發布了《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政策》研究報告。 報告中詳細分析了收入差距擴大,目前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經濟系數已經達到了0.45,在國際上已屬于偏高水平,這也是收入分配市場化帶來的直接結果。當然,這種差距是可以通過財稅手段來調節的,根據國外的經驗,個稅調整也是手段之一。 報告提到,對個稅的調整,要提高費用扣除額,即個稅起征點,其中主要是提高工薪所得的課稅起征點,逐步降低稅率,減并級次,尤其是對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中等收入,更要降低稅率標準,保護他們的消費能力,用低稅率帶動經濟持續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盡量減少和規避個稅擠出效應。 另外,有些地方已經開始適當增加了納稅人的勞動保障、保險費、購房、贍養老人等這些照顧納稅人特殊情況的扣除項目,并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稅前扣除制度,都是可喜的現象。 全國人大常委厲無畏這次給“兩會”帶來了“推進第三次分配來解決收入分配差距”的提案。他表示,現在中國經濟處于轉型過程中,社會收人分配的差距還在不斷擴大。中央也意識到收入差距過大對社會帶來的危害,并試圖通過二次分配(即稅收調節和財政轉移支付)來解決公平問題。 由于過高的所得稅將會影響效率,降低人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同時中央和地方的財力都很有限,財政轉移支付能力還遠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推進調節收入的社會第三次分配。 厲無畏說,所謂社會第三次分配是從支出上考慮,在一些社會生活領域里如何讓富人多出錢,窮人少出錢,也即實行社會收人的轉移支付,彌補財政轉移支付的不足。以其他國家的經驗看,由私人捐資建立的各種非贏利性的基金會應該在第三次分配中扮演重要角色。 厲無畏指出,現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已出現了一批富豪,他們有承擔社會責任、回報社會的意愿。社會也已具有一定的實行轉移支付的條件。為了鼓勵富人捐資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國際通行的辦法是免除捐款的所得稅,基金可以個人或企業的名字命名,允許設立者對該基金的運行章程有一定的話語權。 此外,還應該為私人捐資的基金會的運作制定完善的法規體系。 從2003年到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蕭灼基連續3次提出應對高消費行為征收“特別消費稅”的建議。他對媒體表示,我們雖然不能限制富人的高消費,但是可以通過稅收來縮小這種貧富差距。 蕭灼基說,根據國外比較普遍的看法,購置豪華住宅、名牌轎車、名貴消費品、化妝品、高檔宴會、高檔休閑娛樂以及飼養寵物等都應該算作高消費,要征收特別稅。 蕭灼基指出,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特別消費稅的稅率都比較高。 據記者了解,國家稅務總局目前正在研究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③警惕出現“新平均主義” 中國經濟剛起步,就拿西方發達國家富人的社會義務來要求中國的富人新階層,中國富人有可能會不勝負荷 我們不能過多關注貧富差距,而忽略改革本身是創造財富的過程,只有通過改革,創造財富,才能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社會上很多人總希望從富人身上開刀來解決收入差距問題的現象,已經引起很多政協委員的憂慮。 全國政協委員王光遠3月5日對本報記者表示,在這次“兩會”上,很多政協委員都提出,中國要警惕出現“新平均主義”。 王光遠說,和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富人還是太少了。中國經濟剛剛在世界上嶄露頭角,“劫富濟貧”只會使中國經濟倒退回去。 對于有人大代表提出的,要借鑒國際經驗,由富人捐資建立各種非贏利性基金來解決公平問題,王光遠表示了擔心。他說,和西方發達國家的富人相比,中國的富人是小巫見大巫。中國富人的財富積累遠遠沒達到西方富人的財富成熟度。中國經濟剛起步,就拿西方發達國家富人的社會義務來要求中國的富人新階層,中國富人有可能會不勝負荷。 全國政協委員厲以寧也曾指出,殺富濟不了貧,也無助于窮人的脫貧。“殺富”的結果,只會使剛剛步入中產者行列的人群感到驚惶,使本來可能成為中產者的人們感到心灰意冷,不愿繼續致富。如果出現這種局面,不僅中產者的隊伍難以擴大,而且會使經濟失去活力。 有人認為,采用高稅率(如高額財產稅、個人所得稅、遺產稅等)可以把最富的人拉下來,使他們成為中產者。 厲以寧認為,北歐一些國家實行高稅率制,是從他們本國的國情出發的,而且,它們決不是在經濟發展的起步階段就實行高稅率的。 全世界的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初期,沒有一個國家能夠依靠實行高稅率而使本國經濟迅速發展。 經濟學家張維迎近日在一個研討會上說,我們真的有必要對改革開放前后進行比較,否則可能使我們這個社會走向很危險的地方。我們不能過多關注貧富差距,而忽略改革本身是創造財富的過程,只有通過改革,創造財富,才能解決我們社會中這么多的問題。 ④破除壟斷打擊非法牟利 應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工資管理體制、生產要素流通體制方面的制度建設,破除經濟中的行政壟斷及不公平競爭,為理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關系創造必要的體制條件 不“殺富”指的是不“殺”通過合法合規途徑致富的富人,而對那些非法所得當然要嚴厲打擊。 農工民主黨四川省委會今年提交了一份《關于防止收入差距過大的建議》。提案指出,大致說來,較高收入階層有以下三類:一類是具備真才實學,通過勤奮工作而取得較高收入的;另一類是在帶有行政壟斷特征的經營性行業的從業者,其高經濟收入的取得與行業特有的壟斷地位密切相關;最后一類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高收入者。 為此,提案指出,對第一類獲得高收入的人群,不但要鼓勵,還應予以保護,從而讓知識、技術、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對第二類和第三類不合理不合法的收入,雖然只是局部現象,但社會影響很大。而且,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社會心理失衡的原因正在于此,因此必須采取有力措施盡快加以解決。 對于以上問題,提案建議,應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工資管理體制、生產要素流通體制方面的制度建設,破除經濟中的行政壟斷及不公平競爭,為理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關系創造必要的體制條件。加強法制建設,以法律和規則的形式對政府壟斷的范圍和價格等加以限制。 此外,政府應積極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消除腐敗。提案特別指出,比如對那些制假販假者就不能“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對高收入逃稅者,更是要加大處罰力度,特別是要嚴厲打擊那些以所謂“稅收籌劃”為名,專門兜售偷漏稅方案的會計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對在國有企業經營、改制中出現的腐敗行為,有關部門也應加大監控和執法力度。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3月0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