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認為:中國分稅制改革已到關鍵時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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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21:1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 趙曉輝 周之江 譚浩)十一年前實施的分稅制在完成挽救中國中央財政于困境的使命之后,對地方財政運轉的不良影響日漸突出。正在此間出席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認為,中國分稅制改革已到關鍵時刻。 “1994年中國進行的分稅制改革主要是為了增加中央財政收入,” 當年曾參與此項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省長石秀詩說。
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央財政一度陷入尷尬,持續性的高速經濟增長并沒有帶動國家財力的同步增長。 數據顯示,1979年全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為28.4%,到1993年已經下降到12.6%。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也由1979年的46.8%下降為1993年的31.6%,中央財政的收支必須依靠地方財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 1994年1月1日,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誕生。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由省以下直接征收的稅種收入減少。 “當年實行分稅制無疑是成功的,”石秀詩說。十一年來,中國財政實力不斷增強,財政收入從分稅制改革前的4000多億元增加到如今的2.6萬多億元,全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由1993年的12.6%提高到2004年的19.3%。同時,2004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7.2%,比1993年的39%提高了18.2個百分點。在完成其使命后,分稅制的問題逐步顯現。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程法光說:“分稅制是根據當年的政府運行機能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的。但是十年來,政府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現在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已經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了。”在權力主導型分稅制的機理傳導下,財權一級級向上轉移,而事權卻相對下移。“地方政府要做的事越來越多,但手中可支配的財力相對越來越少,”程法光說。在轉移支付制度不夠規范的情況下,地區間的差距不斷拉大,縣及鄉鎮財政困窘已經成為政權建設和中國地區平衡發展的一大障礙。 此外,近幾年進行的農業稅改革更使縣鄉財政吃緊。在相當一部分縣級財政收入中,農業稅是當家稅,不少縣的農業稅占本級財政收入的50%,有的甚至占到70-80%。取消農業稅后,不發達地區縣級財政增收成為一個大問題。即使有中央的轉移支付,因為沒有進行配套的行政體制改革,收入銳減,而吃財政飯的人員并沒有減少,一些縣級及鄉鎮政府機構甚至面臨癱瘓的危險。“如果不盡快調整現行的分稅制度,統一平衡事權與財權,地方的發展將受到很大影響,”石秀詩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