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明善:專利收費太高不合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07:49 中華工商時報 | |||||||||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工商聯會長、重慶力帆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尹明善,近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我國專利申請費和專利年費收費制太不合理,必須改革,否則會嚴重挫傷企業申請和維持專利的積極性。 尹明善說,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42條、43條、4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90條及“國家知識產權局(75號)公告等的有關規定,外觀設
為此尹委員認為,專利申請費和維持費用太高了。他舉例說,如果一個規模一般的企業已擁有授權專利500件,其中發明專利占5%,那么,475件非發明專利需付申請、審查和登記等費用共334875元,每年付年費532000元,10年年費共5320000元。另外,25件發明專利需付申請、審查和登記等費用共92625元,每年付年費102875元,20年年費共2057500元。這樣算來,企業為500件專利需交納各種費用共780.5萬元,僅每年的維持年費就達634875元。假定一個企業已經擁有授權專利更多為1000件,其中發明專利仍占5%。經計算,此企業為1000件專利需交納各種費用共1561萬元,僅每年的維持年費就高達1269750元。若企業有5000件呢,10000件怎么辦,恐怕這筆費用會讓企業承受不了。 力帆集團去年申請專利1292件,有效專利2000件,為此一年的基本專利費用支出就高達350萬元左右。今年力帆集團基本專利費用會更高,預計將達到400萬元。 尹委員指出,不僅企業難以承受這樣高的專利費,個人專利的申請存在同樣問題。若某位專家教授一生申請了5項發明專利,10項非發明專利,為此他須付出430025元。尹委員質問:“這樣的收費制度有利于知識產權的興旺發達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