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于 南
北京報道
從目前已經提交的提案來看,“三農”問題仍是今年兩會關注的熱點。
3月3日,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開幕,今年政協的“一號提案”是由致公黨中央提交的《關于加快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十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農業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和財政部還將聯合舉行“三農”問題新聞發布會。
回顧2004年,中央決定在黑龍江、吉林兩省進行全部免征農業稅的試點。一年以后,截止今年“兩會”召開前夕,全國已有江西等26個省、區、市宣布全面免征農業稅,7.3億農民告別了上千年的“皇糧國稅”。
而下一個問題是,取消農業稅后的農村改革向何處去?取消農業稅對中國社會的影響何在?
農業稅的前世今生
從農業稅的歷史來看,即將全面取消的農業稅制是1958年稅制改革時建立的。針對從事農業生產取得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常年產量或實際收入所征收的稅,是對總收益額征稅。新中國成立初期,農民繳納的稅費支撐了中國工業化的初期積累。
近年來,隨著工業和服務業的快速發展,農業稅在國家財政中的比重逐步變小,全國財政收入中來自農業稅的收入從1950年的41%下降到去年不到1%,充其量不會超過兩百個億,而去年的財政收入為26000多個億。
取消農業稅,反哺農業,作為我國總體經濟戰略性的一次大調整,也是水到渠成。
對于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取消農業稅,農民的千年夢想成真,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國英研究員認為,這對我國的經濟政治都將產生影響,“首先,農民負擔大大減輕了,如果全部免除,農民每年可以減少負擔600多億元;其次,對更大幅度地推行村民自治也很有好處,因為干部手里掌握的征收稅費權力容易腐蝕權力,加大民主選舉的困難。”
“取消農業稅有利于社會穩定,推進下一步改革。這也符合這一屆政府訴求‘和諧社會’的目標。”。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楊鳳春說。
他認為,改革開放初期,中國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農民從改革中得到了很大的利益,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也成為支持改革的中堅力量。但是近年來,“三農”問題的解決停滯不前,農民沒有從改革中得到進一步的紅利,所以此次政府提出要取消農業稅,雖然對中央整體財政的影響不大,但對于埋頭種地的農民來說,是個不小的數字。這將贏得農民對下一步改革的支持。
安徽農村問題專家何開蔭則認為,此次取消農稅是“牽農稅改革之一發,掀農村綜合改革之全身”。
一位參與起草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專家也表示:進入2005年,中央對解決“三農”問題的舉措已經從稅費改革的“單兵作戰”進入到鄉鎮機構、農村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等以上層建筑為主的綜合配套改革的階段,目的是統籌城鄉發展,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實現中國農村的結構變革和社會轉型。
反哺時代的標志
“取消農業稅,一方面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另一方面有利于緩解干群矛盾。”國家發改委產業發展研究所馬曉河所長對記者說,“這標志著從制度上打破了由稅費制度造就的城鄉二元結構的基礎,對于推進城鄉一體化,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經濟意義。”
據有關方面測算,建國后50多年,我國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超過1萬億元。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顯示,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征收農業稅3945.66億元。在工業化初期,農業稅對工業化財力的積累居功至偉。
此外,從1953年起,國家開始對糧食、棉花等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政策。據不完全統計,到1983年取消統購統銷政策,三十年間,通過“剪刀差”,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超過6000億元。
雖然貢獻巨大,但農村、農民、農業的現狀并沒有太大的改善。
據國家統計局2004年的統計公報顯示,2004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則為9422元。而農村居民的收入是在其基本沒有醫療、社保的條件下的收入。據衛生部統計,2003年,農民住院例均費用達2236元。也就是說,一個農民住院,他全年的收入可能大都要花在醫療費用上。
為此,新一屆政府特別重視解決“三農”問題。
2004年,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了“兩個趨向”的論斷,即: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傾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傾向。
馬曉河告訴記者,從國際經驗看,在工業化初期,由農業向工業提供積累,哺育工業,進入工業化中期就轉向工業反哺農業。“去年我國GDP達到13萬億元人民幣,財政收入達到了2.6萬億元人民幣,農業稅收入占全國稅收收入的比重下降至不到4%,完全具備取消農業稅的條件。”
“實際上,從去年的一號文件開始,中央就已經開始了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馬曉河說。“對于減免稅費,中央財政向中西部地區和落后地區的轉移支付從2001年的80億元增加到去年的510億元,今年肯定還將增加。”
新難題:農村公共品供給不足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窮不能窮教育。”這是在全國各地的農村都能看到的一條標語,但是,在義務教育的投入上,中央占2%,省市占11%,縣占9%,鄉村和農民承擔78%,長期以來,農民的貧窮和農村教育經費投入嚴重不足,使得農村孩子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
除了教育,城鄉差距的另一個明顯表現在公共衛生事業上。資料顯示,1998年至2002年,政府農村衛生資金投入總量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由1.02%,下降為0.69%。占全國近70%的農村人口,花費的衛生費用只占衛生總費用的33%。權威研究機構調查表明,有32%的嬰兒是在家出生的,有78.6%的農村人口是在家死亡的。
在稅費改革以前,本來就孱弱的鄉鎮財政不僅背負著全國幾千億元的債務,還要養活少則幾十,多則上百的鄉鎮干部,只能依靠“三提、五統”經費和對農民的集資攤派來解決如教育、衛生等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問題。
這些本來一直就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在取消農業稅后顯得更加突出和尖銳。
“取消農業稅后,將迫使基層機構進行改革,精簡人員,轉變職能,但是,計劃生育工作、民政工作、‘兩基’工作都還需要人去做,錢從哪里來?”江西省吉水縣黃橋鎮黨委副書記歐陽菊生擔心,從中央到省里的轉移支付能否保證這些工作的完成,何況還有鎮里干部和“七所八站”共50多口人。
吉林省公主嶺市農委主任劉明富告訴記者,去年免征農業稅后,全市減少農業稅收入9226萬元,中央財政直接轉移支付到縣(市)財政7500萬,為了保證鄉鎮政府的運轉和農村公共事業的建設和服務,市里采取了相應的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撤并掉了9個鄉鎮,減少了人員開支。
黨國英認為,公共品的供給需要政府,但大量的公共事務同樣可以通過民間組織處理。鄉鎮改革的關鍵問題在于政府如何產生,職能如何確定。
馬曉河還提出,應當理清農村公共品供給的性質,劃清責任。像具有外部性的教育和生態保護等工作就應該由中央和省里的專項資金負擔,而像比如飲水、道路、能源等純公共品則可以考慮由社區去提供。
他說,“從長期來看,國家要徹底改革目前城鄉二元的公共物品供給政策,把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從以農民為主逐漸變成以各級政府財政為主,讓農民在公共物品享用上能夠獲得最基本的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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