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非公經濟36條正式出臺 > 正文
 

反壟斷法難打破壟斷 落實36條重在傳導機制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5日 11:53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黃培堅 熊灼 程明霞 北京報道

  《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月25日正式頒發。《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36條意見,因此又被稱為“非公經濟36條”。這是新中國成立56年來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義發布的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出臺,對于正處于發展關口的民營企業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壟斷堅冰是否將因此
而消解?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迎秋、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和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偉。

  一份綱領性文件

  《經濟觀察報》:在“36條”中,您對哪個方面的意見和提法最為關注?

  劉迎秋:整個文件的全部內容都非常重要。可以說,在這個文件中,沒有任何一句話是多余的。這是由我國國務院首次發布的旨在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歷史文獻,也是歷史上第一個專門論述如何鼓勵、支持、引導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綱領性文獻。

  劉偉:我個人認為,“36條”中有兩個方面的問題最重要。一是非公有制企業財產遭到侵犯時可以采取的措施。“36條”中關于私人財產被侵犯后如何操作,提法比過去明確了,這是一個重大進步。而且,上屆憲法修正案里,已加入“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36條”引人注目,是因為它不是對個人消費資產,而是對私人投資權的系統性保護。

  第二個方面,我認為比較重要的,是均等的融資權和均等的融資機會。“36條”對民營企業的信貸,第一方面的要求是規范,第二方面,是試圖降低私營企業信貸時的交易成本,要求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等等。這對民營企業的發展的實際意義非常大。

  保育鈞:第一條的第一句話:“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這句話是“36條”的靈魂和指導思想。民營企業不要特殊待遇,只要平等待遇。在實際工作中,一些政府決策部門還存在歧視民營企業的現象,一些壟斷行業還存在打壓和限制民營企業的問題,社會上也有一些不公平的說法,比如有人說“民營企業都是靠違法手段攫取利益的”。所以,給民營企業公平的待遇是“36條”最核心的內容,要破除民營企業浪費資源、破壞環境、沒有效率和不講信譽等等偏見。

  《反壟斷法》難破壟斷

  《經濟觀察報》:此次出臺的“非公經濟36條”確定了“非禁即入”的原則,但一些大公司可能利用其壟斷地位,設置進入壁壘,阻止民營資本的進入。對此,現在很多人冀望于《反壟斷法》,這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嗎?

  劉迎秋:“非禁即入”問題實際上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就已經明確提出來了。“非禁即入”表明我國對市場主體行為規范準則和法制已經開始與國際接軌。全國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從立法到執法和全民尊法、守法,還有很大的距離。

  目前,我國仍處于一個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從單一利益狀態向多元利益格局轉軌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總會由于利益格局的調整而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某種損害。既得利益集團、特別是擁有壟斷權力、處于壟斷地位的壟斷者,為了自身利益,就會想方設法設立一些進入門檻,排斥外部競爭。這種現象,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是正常的、無法避免的。就是在市場經濟國家,同樣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解決的辦法,一是靠繼續深化改革,包括經濟體制、管理體制以及企業產權制度和體制改革等等。改革仍然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劑良方。其次,就是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快立法步伐,加強執法力度,從法的角度解決過度壟斷問題。此外,其他制衡方式包括新聞監督等等,也是有助于促進打破壟斷的重要機制。

  劉偉:在反壟斷問題上,不能把所有制結構和產業組織問題搞混。產業組織的準入問題,即允不允許進入,其實沒有所有制歧視,主要取決于資金、技術和規模方面的壁壘。你有本事就可以進入這個行業。但所有制方面,則是一個制度歧視問題。在中國,兩方面的問題往往交織在一起。很多時候會弄得很復雜。《反壟斷法》是一個產業組織方面的法律,所以我認為,《反壟斷法》無法解決你說的這個問題。

  中國的壟斷,基本上不是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而是行政原因形成的。行政劃割,不允許你進入。這樣形成的壟斷企業,不一定效益高,不一定技術進步。其次,這種壟斷的主體本身又是政府。所以,從這個角度講,《反壟斷法》解決不了中國目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之間壟斷格局和關系。這是中國的基本國情。

  保育鈞:“36條”已經提出了“五個允許”和“兩個鼓勵”,如果落實這些內容,非公有制經濟的舞臺將更廣闊,事實上將是除極個別領域之外的全面放開。要注意的是,有些壟斷企業,像企業又像政府,它們可能會排擠民營企業,打著整頓行業秩序的旗號排擠民營企業。還有一些行業,改革開放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它們的利益,反而進一步強化了壟斷地位,當前阻礙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就是這些既得利益部門。但是,改變這個局面還有個過程,還有各個方面的因素,《反壟斷法》進入立法程序了,要打破既得利益集團格局還有困難。

  《經濟觀察報》:對民營資本的不信任是很多領域開放步伐緩慢的原因,對于這個問題,你們有什么看法?有沒有好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

  劉迎秋:這是一種封閉式思維必然導致的一種看法。我們不必有那么多擔心。不用懷疑企業有為自身牟利的要求,不要把自身裝扮成毫無私利要求的市場主體,那種“賢人”“圣徒”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問題在于要有監督、競爭和制衡。只要有了監督、競爭和制衡,企業為己牟利的動機和行為就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制衡和約束,社會也就會因此而得到健康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決不能因為民營企業有私利要求而不允許他們進入金融等各種壟斷領域。當前需要我們進一步做好的是在放開準入的過程中,切實在加強監管、引入競爭、加大制衡等方面做更多的文章。

  我想強調的是,民營經濟進入門檻的拆除、壟斷的打破并非一件易事,更不是出臺幾個政策文件就能把全部準入問題加以解決的。再有一點就是,也不要輕易認為只要市場準入問題解決了,民營企業的進入問題就能夠全部迎刃而解。實際上像投資建設中國聯通(行情 論壇)(資訊 行情 論壇)、中國電信(行情 論壇)這樣的電信大網,需要很大的資金投入,不是一兩家民營企業(即使是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想做就能夠馬上做得了和做得好的。但是,這并不是因此而限制民營企業進入、過度支持少數寡頭壟斷電信產業的理由。恰恰相反,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從提升國家經濟實力和國民經濟福利的高度,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改革,通過打破壟斷,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政府扮演什么角色

  《經濟觀察報》:打破壟斷勢必要突破原有的利益格局,那么在各種利益糾葛中,政府監管部門和政策決策者應該扮演什么角色?

  劉偉: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和對民營企業的監管,在體制上完全不同。你要求政府公平中立,那是不太可能的,也不應該。國有和非國有之間,國家的制度安排肯定站在國有企業一邊。我們想把政府從出資人和監管者兩個角色分開,但不可能。第二,近年來地方政府的行為越來越趨向收入最大化了。也許會有這樣的情況,非國有企業給地方財政收入、就業、地方繁榮的貢獻更大,而當地的國有企業,其收入主要交給中央財政、國稅,主要行為聽從中央安排。那么,地方政府從自己的目標和利益考慮,沒準就會偏向當地的民營企業。

  保育鈞:“36條”最關鍵問題就是政府監管方式的改變,政府要轉變職能、領導要轉變作風和觀念。許多民營企業家說,最難處的是同政府權力部門工作人員的關系,花費精力最多的也是同政府權力部門的公務人員打交道。遠不得,近不得,關系十分微妙,辦事行為很難掌控。這不僅影響了民營經濟的發展,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36條”對改進政府的監管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這些規定很有針對性,必然受到社會各方面的歡迎。

  民企不會邊緣化

  《經濟觀察報》:從現在的情況看,中國出現了對“外”開放優先、對內開放滯后的現象,有分析人士認為,在新一輪即將決定未來中國產業格局的大整合中,民營公司落在一個被邊緣化的劣勢地位上。你們如何看待這個觀點?

  劉偉:為什么民營企業沒有國民待遇?比如所得稅、信貸、擔保、土地等各個方面,都不如外資企業。這是因為,對外開放和對內開放,給出的條件是不一樣的。不是主觀上有區別對待,而是制定規則的源泉不同。開放是人家定規則,改革是政府定規則,民營企業參與來玩。另一方面,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其階段性的特點,從技術、資金、市場占有率、營銷網絡、管理、企業治理結構、國際化程度等多方面,民營企業都不如國際大廠商。所以,民營企業不占主導地位,和企業成長的歷史太短有關,不是因為歧視。

  “36條”對改變這個狀況無疑會起作用。我們加入WTO幾年了,到2007年過渡期基本上結束。在這個背景下,“36條”要考慮內資、外資的共同國民待遇。

  劉迎秋:首先這是在中國目前仍處于經濟體制轉軌這樣一個特定階段的產物。實際上,解決內外資企業平等國民待遇問題(如兩稅合并問題等)的速度在加快。說目前我國民企正在被邊緣化,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確切的。在市場競爭和公有與非公有平等發展的過程中,很多具備內在成長能力的民企發展得是很快的。這是由民營企業的內在機制和外部發展的環境決定的。很多企業迅速發展并成長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生力軍。相信,隨著“36條”的全面貫徹和實施,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僅會得到解決,而且會加速得到解決。“36條”的頒布與實施,將帶來我國民營經濟大發展的第三次浪潮。

  落實要一套傳導機制

  《經濟觀察報》:如何把“非公經濟36條”的內容落到實處?當前需要做的最緊要的事情是什么?

  保育鈞:最近我跟很多企業家都談到這個文件,普遍的看法是,文件做得非常好,有很多重大突破,大家都歡欣鼓舞。當然,民營企業家們普遍比較關心文件如何落實。文件第“34條”講了,要“建立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配合,形成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合力。”這一點很關鍵。如果說文件還有欠缺的話,我覺得那就是文件沒有明確誰來督促的問題。

  這些年來我們出的文件也不少了,關鍵是落實的不好,對于過去那些以各種借口抵制文件落實的做法,我覺得應該有個說法,有個處置的辦法。

  劉偉:“36條”的落實,需要有一套傳導機制。最緊要的措施,我覺得就是法治。財產制度的保護,必須有中立的司法體系和大量的市場中介服務,比如會計師、律師、仲裁等等。否則我狀告無門,或者告起來沒有證據。國際上反傾銷,人家有一系列指標來舉證。現在我們反歧視,那也得有一套指標體系。有組織架構,讓這些聲音得到程序性的表達。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反壟斷新聞 全部36條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彩 信 專 題
雙響炮
詮釋愛情經典漫畫
東方美女
迷人風情性感姿態
請輸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專題   更多彩信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