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潔代表建議:盡快制定城市房屋拆遷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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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18:22 北京青年報 | |||||||||
記者: 曾鵬宇 “嘉禾拆遷事件”引發孫潔代表建議 新聞回放
2003年8月7日,嘉禾縣推出了“四包”、“兩停”政策。所謂“四包”是指: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補償評估工作,簽訂好補償協議,騰房并交付各種證件,包協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無理取鬧、尋釁滋事,不參與集體上訪和聯名告狀。而不能完成這一任務的,將被暫停工作、停發工資,甚至是被開除或下放到邊遠地區。全縣公職人員中粗略統計有160多人屬于這些拆遷戶的家屬,他們幾乎全部受到牽連,其中至少有6至7名公職人員因為其家屬對拆遷提出質疑,或拒絕在拆遷同意書上簽字而被調離原工作崗位。 本報訊 “‘嘉禾拆遷事件’去年為什么會引起這么大的轟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現行法規與去年修改后的憲法規定相距甚遠!”甘肅省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蘭州商學院副教授孫潔為此提出建議,呼吁盡快制定《城市房屋拆遷法》,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去年修憲總監票人今年關注拆遷立法 孫潔曾是去年“兩會”重要議程“修憲”投票的總監票人,而她今年準備提交的議案則與一直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拆遷問題有關。 昨天下午,她在甘肅省人大代表團駐地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去年經過全國人大修正后的憲法在規范和保護公民財產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比如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在按規定對土地進行征收時予以補償等,但我國目前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法律依據是2001年6月6日國務院通過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已經修改的憲法規定相距甚遠。” 孫潔代表認為:“現行的這部拆遷法規沒有區分公益性拆遷項目和商業性拆遷項目,具體條款太籠統,偏重于對開發商利益的保護,所以我們在議案中呼吁盡快按修訂后憲法的精神制定《城市房屋拆遷法》,解決類似‘嘉禾拆遷事件’這樣的問題。” -“嘉禾拆遷事件”律師提供法律支持 孫潔在采訪中告訴記者,提出這份議案的意向最初來自“嘉禾拆遷事件”中無償為三位被捕拆遷戶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泰福律師事務所主任肖太福律師。 昨天下午,肖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去年在為“嘉禾拆遷事件”提供法律援助時,他就意識到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與新修正的憲法有一定距離,比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被拆遷人無論對拆遷補償協議反悔提起民事訴訟,還是對裁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這種與新憲法精神背道而馳的規定明顯違背公正、公平原則,也是最后造成‘嘉禾拆遷事件’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肖太福律師說。隨后,肖律師與孫潔代表取得聯系,將自己在代理“嘉禾拆遷事件”中的想法作了交流,并提出了議案想法,得到了后者的大力響應,后來雙方合力形成了這份議案。 -征集三十位代表簽名后提交全國人大 由于涉及立法,按照全國人大相關規定,需有3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合簽名才能作為立法議案向大會主席團提交。 孫潔代表告訴記者,目前已成文的這份議案正處于聯合簽名階段。“征集到規定的30人簽名問題不大,因為拆遷是社會和公眾都非常關心的問題,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們將盡快按程序提交這份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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