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益捐贈后 可獲取一定回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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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9:50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來北京之前,記者向部分駐粵的全國政協委員探詢他們今年關注的熱點問題。答案都是關于建設和諧社會的。如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工商聯專職副會長林兆平提交的“改變捐贈免稅的限制性政策,促進企業參與公益捐贈”的發言,便觸及到了建設和諧社會的“經絡”。 從歷次大的公益捐贈來看,企業和團體的捐贈無疑是其中的主力。但是,按照我國《
這種現象的出現,固然與國家的鼓勵和優惠政策不夠有著密切的聯系,但更深入地看,這是仍擺脫不了“做了好事自己最好不要主動宣傳或索取報酬,否則其動機就值得懷疑”的傳統文化心理的集中表現。 誠然,純粹出于支持公益、奉獻社會的崇高理想而作出的公益捐贈值得欽佩和嘉獎,但企業希望從公益捐贈中獲取一定的回報也無可厚非。筆者比較贊成這種說法:一個人做了好事之后再宣傳出去,這個自我宣傳(宣傳的目的也是為了得到相應的報酬),就是他做的第二件好事。筆者之所以贊成,不僅僅是因為它顛覆了幾乎深入我們骨髓的“做好事不自己宣傳,不索取報酬”的傳統文化,更主要的是因為,高尚品格和經濟利益的完美結合目前似乎更能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從而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 因此,在政策上將“稅前3%的捐贈額免稅”的比例提高,將有助于推動人們形成新的“做好事觀念”。長此以往,也將促使公益捐贈成為一種社會文化,同時為建設和諧社會添薪加火。(本報特派記者劉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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