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資本外逃 小企業融資遇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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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6:46 每日經濟新聞 | |||||||||
外匯局新規發布后,部分咨詢公司業務陷于停滯,券商等待漁利 趙頔 NBD上海報道 “外匯局的通知下發后,公司正在運作的幾個項目陷入癱瘓!弊蛉,一家國有背景的咨詢公司高層向記者訴苦。這家公司擅長中小型企業境外借殼上市業務,在上海地區處于
這位高管所說的“通知”,指的是國家外匯管理局1月24日下發的《關于完善外資并購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11號)》。這個通知被視作有關部門狙擊資本外逃和熱錢流入一記重拳。 但在相關業者眼里,通知短短四條規定,讓中小企業紅籌股上市之路變得艱難重重。一家想通過紅籌股方式上市的民營企業老總看到通知的時候,自稱感覺“頭暈目!。 目前,民營企業境外上市大致分為兩個階段。首先,企業主以個人身份在離岸金融中心設立所謂的“殼公司”,繼而將境內股權和資產向殼公司轉移,以收購境內企業;然后,再通過殼公司的海外上市達到融資目的。 而《通知》把紅籌股上市的每一環節均納入監管。第一條要求,境內居民境外投資直接或間接設立、控制境外企業,需要經過審批。第二條則規定,境內居民為換取境外公司股權憑證及其他財產權利而出讓境內資產和股權的,應取得外匯管理部門的核準。 這是對境外殼公司回購境內企業設卡。由于并沒有具體配套文件出臺,核準的標準和程序讓咨詢公司感到迷惑。一家外資財務公司的首席代表表示,這為項目執行的時間安排增加了相當的不確定性。 《通知》的第三條是真正的“殺手锏”:外匯局將“重點審核該境外企業是否為境內居民所設立或控制,是否與并購標的企業擁有同一管理層。對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企業并購境內企業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將其外匯登記申請上報總局批準”。 從之前“商務部審批、外管局開戶”,到目前“當地外管局初審,商務部、發改委、外管總局三堂會審”,增加了紅籌股上市的成本。而能否通過重重審批,對咨詢公司而言也是未知之數。 《通知》并沒有“放過”已經實現紅籌上市的企業。對于他們,《通知》宣布,外匯局將對該類企業的驗資詢證、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股東貸款登記、利潤匯出、利潤再投資、股權轉讓等情況實施重點監控,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處。 這位高管在肯定《通知》價值的同時,也擔憂一些符合規定的客戶受此拖累,因為目前手頭的三個項目均暫時告停。而另外一家專門從事幫助私企“借殼上市”的公司,已經有一些準備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上市的項目進入了停滯狀態。受訪人士均表示短期內將持觀望態度,等待更加明確的規定出臺。 對此,一家老牌券商投行部門的負責人則表示,一些企業紅籌股上市受阻之后自然會轉向國內市場發展,而這對于國內券商而言則是個“重大利好”。 受困于外匯局的新規定,幫企業借殼上市的咨詢公司正等待更加明確的規定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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