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財經委委員:企業所得稅并軌時機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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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4:49 第一財經日報 | |||||||||
程法光建言,全國人大應在財稅制度改革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如在對預算決算、預算更改、財政超收等方面的監督 本報記者陳黛發自北京 程法光,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國家
“企業所得稅并軌時機成熟” 據新華社報道,2004年,我國利用外資繼續保持世界領先地位,實際利用外資金額首次突破600億美元大關。程法光表示,目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大勢所趨,且目前時機已經成熟。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為了引進外資,在外資企業稅收方面制定了優惠政策。目前,外商投資企業的名義稅負是依照企業所在地區不同而異,實際稅負是14%;而內資企業的實際稅負為24%左右。 昨天(3日),程法光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不同,與WTO原則不符,使本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并加大了稅務部門和企業的管理成本,客觀上導致大量偷稅和外資的投機行為。 程法光說,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存在許多差異,征管的尺度很難掌握,稅務部門要設置專門的機構來管理。而對于企業來說,同樣存在著管理成本問題。此外,由于外資企業的輕稅負,使得一些內資企業注冊為“假外資”企業,造成國家稅收流失。 程法光表示,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不同,也對緩解人民幣匯率升值壓力不利。他認為,稅負不公的政策導向,實際上是鼓勵外資流入,抑制流出,人為地擴大了外匯供給而減少了外匯需求,增加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這不僅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匯率風險,也影響了內資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積極性。此外,由于內外資企業計稅工資不統一造成內資企業人才大量流失。 程法光認為,內資企業職工工資發放實行計稅工資政策,納稅人支付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標準扣除。而對外資企業,則按工資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這樣造成外資企業職工工資普遍高于內資企業,容易引起內資企業人才流向外企。 程法光表示,目前實際的所得稅稅率在國內不同地區都不盡相同,各地還有不同的減免政策,不同地域的企業稅負不同,難以達到公平競爭。 增值稅改革要算活賬 程法光向本報記者表示,過去的2004年是中國稅務工作的豐收年。這除了表現在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外,更大的亮點還在于全國范圍內減免農業稅和清算了多年來拖欠的2000多億元出口退稅。 “中央曾經提出用五年時間減免農業稅的計劃,但實際執行中只用一年就在全國26個省完成了五年的目標,結束了多年來按土地、按產量征收農業稅的歷史,表現了中央政府對農民增收和解決‘三農’問題的決心。”程法光說。 程法光認為,目前應該利用稅收工作取得很大成績的有利時機,及時、大力地推進稅收制度改革,其中包括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并應適時推出新稅種,如燃油稅等。 對于目前討論較多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程法光認為,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還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在扣除額、邊際稅率以及納稅檔次的規定方面都難以適應現實要求。程法光曾經參與了個人所得稅改革討論意見稿的起草工作。他透露,2005年人大的立法計劃里有《個人所得稅法》修改一項,至于修改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屆時的討論結果。 程法光稱,增值稅改革去年在東北試點取得了良好效果,對增值稅改革的步伐還可以更大一些,“不能做小腳女人,猶豫不前。” “增值稅改革盡管需要付出成本,但改革后能夠促進生產發展,擴大投資機會,稅基增大了,稅收也會相應增加。改革后也能在更大程度上堵住逃稅漏洞,也會增加稅收。”程法光說,“我們應該算活賬,算發展賬,不能算固定賬。” 人大應加強監督 程法光認為,全國人大應該在財稅制度改革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如在對預算決算、預算更改、財政超收等方面的監督。 他認為,現行財政政策需要改革的方面是:財政預算編制應該增加透明度,進行徹底的預算科目調整,改變計劃經濟時期的預算科目習慣;改變過去對財政超收分配使用的做法,應規定超收部分使用必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批后執行,或者規定當年超收不能當年使用。 此外,程法光還建議國稅和地稅進行合并征收。他認為,合并后統一征收、分別入庫的管理辦法將利大于弊。“目前由于國稅和地稅的分割,中國稅收征收成本過高。國際上平均稅收成本大約是稅收收入的1.5%,而中國現在的征收成本在3%~3.5%,甚至有過4.5%的時候。” 程法光表示,如果保留目前國稅、地稅分設的現狀,就需要徹底建立地方稅收體系,嚴格規定中央稅和地方稅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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