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提示銀行引資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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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4:26 京華時報 | |||||||||
作者: 陳琰 本報訊(記者陳琰)中國銀監會“公司治理改革”課題組負責人日前在最近的一次工作講話中表示,中行、建行兩家國有股改試點銀行應充分重視上市所帶來的潛在風險。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應堅持長期持股原則,應要求戰略投資者持股一般在銀行上市后兩到三年才能拋售,以避免海外資本借助中國資本市場套利的風險。
該負責人認為,資本市場特別是海外資本市場具有很強的敏感性,即使是極微小的疏忽和差錯,都會引起股價波動,給國家和銀行帶來損失。有鑒于此,銀行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應堅持長期持股原則。銀監會同時表示,由于銀行間的業務合作會涉及到部分商業秘密,遵循競爭回避的原則,中行、建行引進的戰略投資者在相關領域不應與中行、建行存在直接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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