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禁止強行指定稅務代理防止滋生腐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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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8日 06:49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今天表示,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強化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防止權力滋生腐敗。這是記者在今天召開的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謝旭人說,在稅收執法權方面,要重點圍繞稅額核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管理、減
免緩稅審批、出口退稅審批、所得稅稅前列支審批、稅務稽查處罰等重點環節展開監督。在行政管理權方面,要圍繞干部選拔任用、人員錄用調配、大額經費審批、基本建設、大宗物品采購、服裝制作、票證印制、信息化設備購置等重點環節展開監督。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將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問題,重點糾正在推廣稅控器具過程中不按市場化要求,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單一品牌產品的行為;強行指定稅務代理和參與稅務代理活動收取費用等行為。據統計,2004年全國國稅系統紀檢監察部門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7026件次,初查核實違紀線索2008件,立案488件,處分干部681人,其中涉及廳局級干部2人,移送司法機關刑事處理8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