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官下海突破三年兩不準規定震驚政商兩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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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6日 15:56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劉影,王其明 關于官員下海,中央一直有“三年兩不準”的規定。近日,上海市虹口區區長程光突然辭官,出任印尼大財團三林集團(以下簡稱“三林”)中國區總裁(本報曾于上期A21版獨家報道)。消息一出,如巨石入潭,驚起政商兩界軒然大波。
2月23日,程光向本報記者正式婉拒了采訪請求。上海市委組織部通過市政府新聞辦轉達他們的意見:程光的離職任職程序都是合規的,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彭鎮秋對記者評價說,這個事件表明,上海開始靈活的干部選擇機制,業務干部進政府,行政官員搞業務,這有利于干部體制改革!皯摴膭钸@種正常流動。” 區長逆風下海 程光,作為上海一個重要區的區長,上海25個部級儲備干部之一,突然辭職下海,自然引起高度關注。 在現行的政策環境下,對官員下海,中央一直有著嚴格的政策限制。無論是1993年的《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還是200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尤其是后一文件,更是明確重申:“黨政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后三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者代理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边@也就是常說關于官員下海的“三年兩不準”的規定。 上海1998年出臺的《上海市國家公務員辭職辭退實施細則》也明確規定:“國家公務員辭職后,兩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國有企業或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工作的,須經原任免機關批準。在特殊職位上任職的國家公務員辭職后,兩年內不得到與本人原工作業務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任職或到外商駐滬機構任職! 程光的下海,無疑對這些文件都是突破,他也是中央“重申三年兩不準”后第一個高級官員下海。上海市市委副書記王安順親自到虹口區宣布他的離職。 三林集團以森林管理著稱,其在印尼的業務很大部分是涉及能源方面。董事局主席林紹良是印尼首富,早年出生福建。在印尼,林紹良旗下有兩大集團,下屬100多家公司,涉及到能源、金融、地產、交通、種植、航運、旅游保險等數十個行業,分布在印尼各個城市及世界各地。 在中國,三林也有大量投資,比較大的有與北京朝陽區政府簽署了投資額達160億元的東壩集團基礎設施建設協議,以及參與上海的北外灘開發。在上海房地產業蓬勃發展的今天,三林異常重視北外灘開發的機會,這種合作從程光的前任,虹口區原來的區長,現任寶山區區長的薛泉榮持續至今。 2004年11月,三林收購了合資公司中遠三林置業中剩余的股份,將其完全收于囊中。為了加速北外灘開發,在中國,三林急需一個強有力的領導人,而深諳房地產業運行之道的林紹良一直在政府中物色。 虹口區區長是他們接觸最多的政府官員,無疑是三林最好的人選。程光的簡歷顯示,他曾任寶鋼副總經理,在寶鋼任職期間,就已經是部級后備干部。后任武鋼副總經理、上海市計委副主任。程光在政府、企業雙重經歷,讓三林格外滿意。記者聯系中遠三林,對方告訴記者,公司正在進行股權轉制,無法接受采訪。 靈活的官員機制 程光的離職必須要有組織的批準。2004年11月中旬,林紹良來到上海,拜會了上海高層,并承諾:“三林計劃把今后發展重點放在中國,擴大對能源、農業、運輸等領域投資,并逐步將上海公司發展為亞洲乃至全球投資管理總部! 三林承諾擴大對上海、對中國的能源投資,打動了政府。顯而易見,中國是個能源稀缺的國家。近年,中國企業的進軍海外,很多企業都是瞄準海外的能源,甚至在外交上,能源的因素都越來越重要。而且,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對能源的需求也就越來越旺盛。 所以當程光提出辭職,要求去三林任職時,組織經過慎重考慮后,決定放行。在虹口區內部的告別會上,程光也說自己離職是三肯:“企業肯要,組織肯放,自己肯去! 對于程光的下海。學界則對此給予了肯定。彭鎮秋說:“過去計劃經濟時代,干部強調組織安排,忽視個性追求。干部似乎就是鐵飯碗,不能變動。這是不對的。在官員下海方面,溫州先走了一步,F在,上海也開始了靈活的干部選擇機制,干部流動開始雙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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