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原因催生公司法修訂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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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22:3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 (記者 鄒聲文、張宗堂) 受國務院委托,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在25日開始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就公司法修訂草案做說明時表示,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逐步完善,現行的公司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曹康泰說,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公司設立門檻過高,難以滿足社會資金的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修訂公司法的呼聲比較高。在2004年3月的“兩會”期間,有601位全國人大代表和13位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建議、議案或者提案,要求修訂公司法。國務院有關部門、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企業和專家學者也通過不同形式表達了修改公司法的意見和建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