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最低工資調高至574元 下月1日正式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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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8:15 時代信報 | |||||||||
鐘點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調整至3.91元 近日,記者從東莞市勞動部門獲悉,在前不久召開的今年第三次市委常委、副市長聯席會議上,討論通過了調整東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方案,將東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450元調整為574元,新的標準將從3月1日開始執行。
據記者了解,東莞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因為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東莞的經濟環境和物價水平已有了明顯的變化,為此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東莞市的具體情況作出決定,新標準日前已正式公布,將從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將東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450元調整為574元,非全日制工(鐘點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3.91元,以后在沒有公布新的標準之前,該標準將自動作為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也在不斷調整。按照省政府出臺的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文件,東莞市屬于二類地區,市政府決定,東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僅指少數的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有能力的企業,不能以最低工資作為工人工資的發放標準。此外,“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律、法規的規定休假、探親以及參加社會活動等,應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而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相關報道 工資福利低引發“民工荒” 廣東統計部門調查報告建議提高民工社會經濟地位 據新華社報道,最近,由廣東省統計局撰寫的“珠江三角洲地區企業用工調查報告”稱,2005年廣東民工短缺數量預計超過100萬人,且仍有上升的趨勢,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當地經濟的發展。 自去年“民工荒”問題首先在珠三角地區出現后,這是政府統計部門首次對這一現象的情況及影響進行大規模調查。 2004年底,廣東省統計局在珠江三角洲9個地級市的用工人數超過50人的3.3萬家私營、港澳臺資和外資企業中抽取了329家企業,了解企業用工情況。結果發現,這三類企業目前民工短缺數量相當于就業人員總數的12%左右。 報告說,2004年上半年以來,感覺招工困難企業達到72.9%,無論制造業或其他行業,都有超過70%的企業表示目前招工“很困難”或“比以前困難”。其中,港澳臺資企業比重最高,達到近80%。民工短缺對象主要是普通工,而對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的需求則較少。 對于民工短缺現象產生的原因,報告說,主要是由該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現有的工資福利待遇相對較低和新一代打工族對物質文化生活的較高追求所產生的矛盾引發。 民工短缺最先出現在東莞市,而后在整個三角洲地區迅速蔓延,目前主要集中在東莞、深圳一帶的制造業企業。而該地區內多種產品占全球市場的比重都很大。在東莞,電子產品制造廠、加工廠、塑料玩具裝配廠、家具廠,深圳市的金屬制品廠、紡織印染廠等都出現明顯的民工短缺現象。 珠江三角洲地區民工結構性短缺的問題將持續一段時間。同時,雖然民工短缺給企業生產帶來困難,但可以促進珠三角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轉型,加快產品的升級換代,提升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能力和競爭能力,并促進企業提高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報告建議,應提高民工的社會經濟地位,對其權益進行保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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