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經濟案件聚焦 > 正文
 

粵港走私分子聯手走私逃稅3700萬元案開庭審理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23:05 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2月22日電 (記者 吳俊) 廣東普寧人李逸鵬及香港人蔡明威等15名走私分子,采取“舊瓶裝新酒”的手法,將進口的新貨物偽裝成價格低得多的舊貨物,聯手走私逃稅人民幣3700萬,這起由廣州海關偵破的特大走私案22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廣州海關公布的資料顯示,年僅30歲的第一被告人李逸鵬,在深圳開了泰盛進出口公司,其業務就是辦理走私通關。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李逸鵬與張軍、鄭錦洲(均另
案處理)合謀,先后以深圳市二十一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盛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名義,由香港人蔡明威等人提供進口的貨源,以明顯低于貨物正常進口應繳稅額的價格為他人“包稅進口”新的機械設備,從中牟取非法利益。

  李逸鵬等人的“包稅進口”,就是由進口商向其支付低于正常進口應繳稅額的“包稅費”,他們為進口商搞定整個通關環節。李逸鵬等人的作案手法是:將要申報進口的新機械拆掉了銘牌偽報為無品牌、無型號的舊機械,或將高值設備偽報為與之外觀相似、功能相仿的低值設備,然后向海關申報進口。一旦通關成功,進口商將省掉大部分的應繳關稅,而國家的關稅收入將損失巨大。

  2003年10月30日,經周密部署,第一被告人李逸鵬在回香港途中,被緝私警察逮了個正著,隨后順藤摸瓜抓獲其余被告人。2004年11月22日,經廣州海關緝私局偵查終結后,該案被移送到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隨后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檢查機關證實,李逸鵬等人共參與走私310次,偷逃應繳納的關稅總額人民幣3700余萬元。檢查機關認為,李逸鵬、蔡明威等15人走私貨物進口,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行為均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在22日的庭審中,第一被告人李逸鵬對指控辯稱是公司犯罪,不是個人犯罪,偷逃的稅額沒有指控那么多。據悉,因案情復雜,該案將連審3天。(完)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聚焦2005春運
世界新聞攝影比賽
2005年CCTV春節晚會
CBA全明星賽球迷投票
澳網公開賽百年
2005新春購車完全手冊
北京2月新推樓盤一覽
新春購房打折信息
《漢武大帝》連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