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娣存款案糾紛再起 花旗告詐騙反遭索賠22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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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0日 15:08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陳俊杰) 與搜狐公司有關(guān)“金娣存款”的官司告落不久,邵連華等人又將矛頭指向了此案的核心———美國花旗銀行。 日前,邵連華、路幕光、顏品忠3人向市二中院提起訴訟,稱美國花旗銀行及中國內(nèi)地3家報社的記者因共同發(fā)表了攻擊其人格的文章而造成其精神遭受巨大損害,要求3名記者公開道歉,賠償經(jīng)濟、精神損失40萬元,并要求花旗銀行賠償220萬元。記者昨日獲悉,市二
邵連華等人是《花旗銀行在華掠奪紀(jì)實》一書的合作者,該書反映的是,貴州軍閥周西成的機要秘書金娣向美國花旗銀行兌現(xiàn)其于1938年存入的2.5億美元遭拒絕一事。 邵連華等人說,1997年11月,他們在花旗銀行紐約總部與花旗銀行就“金娣存款”事件進行談判。但花旗銀行采取了一系列與其身份不符的手段整治追討人。 邵連華還稱,2001年8月,中國的花旗銀行分行還邀請個別記者去上海,并為此發(fā)布了不利于自己的材料。此后三家報社的記者聯(lián)合在多家媒體發(fā)表攻擊、誹謗自己人格的文章,致使“金娣存款”事件在2001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假新聞”之首。 邵連華還稱,由于花旗銀行曾向上海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詐騙”,因此他被上海警方關(guān)押117天。而路幕光因此心臟病突發(fā),險些送了性命,顏品忠兩年不能去北京大學(xué)參加活動。 為此,三人向二中院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賠償。 昨日下午,記者未能聯(lián)系上花旗銀行北京分行,因此沒有得到花旗銀行有關(guān)此事的看法。 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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