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知規定:黨政干部禁拿招商引資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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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8日 09:54 人民網 | |||||||||
按招商引資數額的一定比例來獎勵有關的黨政干部,以此激發引資積極性,這是近年來不少地方的“引資高招”之一。而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規定今后黨政干部參與招商引資一律不得拿獎金;為引進資金、項目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作為領導干部年終考評的參考條件,予以鼓勵。專門下發文件規范黨政干部參與招商引資行為,這在國內各省區中尚不多見。
浙江省《關于嚴禁向黨政干部發招商引資獎金的通知》規定,今后,在黨政干部參與引進資金項目過程中,一律不得向黨政干部發放任何形式的招商引資獎金等物質性獎勵。此項政策適用于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中的黨政干部,以及有具體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的黨政干部、其他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以上的黨政領導干部。領導班子由省部級黨委管理的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和由地廳級黨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中的領導干部,也參照執行。 浙江省有關決策者認為,引進資金和項目,為發展地方經濟做貢獻,這本來就是黨政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職責和義務,不應該獲取額外的報酬;地方政府對引資金、項目的物質獎勵政策不應適用于黨政干部。以往一些地方對黨政干部發放引資獎金,負面效應顯而易見,容易導致干部片面追求政績和高額獎勵、甚至弄虛作假,容易滋生權力尋租或腐敗行為。出臺文件規范黨政干部參與招商引資行為,有助于干部擺正位置,更好地“筑巢”,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記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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