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項政策吸引金融機構 高管子女可在京高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6日 09:54 競報 | |||||||||
本報記者 楊潤聲 報道 北京為吸引和鼓勵金融機構在北京發展的16項政策日前出臺,并于本月1日開始實施。 金融高管子女可在京高考 這16項政策內容包括: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對于金
其中:對在京新設立或新遷入京的金融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如對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含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以下、5億元人民幣(含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補助800萬元人民幣。 對在京注冊的金融企業購買辦公用房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幣;租用辦公用房的,實行三年租金補貼。 對金融企業聘用的屬本市緊缺急需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可辦理調京手續并辦理本市戶口;金融企業聘用的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市戶口。 金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可在京參加高考,錄取時與北京市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總體支持度“不低于上海和深圳” 一位在本市外資金融企業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說,2004年12月1日,北京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表明北京金融產業大發展的外部環境已經形成,而此次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人事局聯合發布的《促進首都金融產業發展的意見》出臺的16項鼓勵金融機構在京發展的政策,則是北京在推動金融產業發展方面的一個實質性舉措。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銀行業知情人士說,當時得知消息后,第一反應便是,“這項政策我們已期盼了兩年,今天終于出臺了!”他還告訴記者,北京此次制定政策的原則是:給予來京金融機構的總體支持程度“不低于上海和深圳的相應政策”。 據了解,上海和深圳一直將吸引金融機構把總部遷至本地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并先后于2002年5月和2003年3月出臺了吸引金融機構入駐的優惠政策。在這些政策的吸引下,從2001年開始,總部設在北京的一些金融機構紛紛“孔雀東南飛”。 這位人士說,北京此次出臺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政策,就是根據北京金融業現狀,針對北京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之后金融業發展的新趨勢,參考了上海、深圳以及北京市西城區的相關政策而制定的。 相關鏈接 滬深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 2002年5月28日,上海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上海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機構來上海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該《意見》共10條,包括設立“上海金融發展資金”;新設金融機構購買本市商品房的,給予稅費方面的優惠;新設金融機構員工子女的入學升學,可視同本市居民享受同等政策;設立“上海金融機構服務中心”等。 2003年3月1日,深圳市政府頒布《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該規定共18條,包括成立深圳市金融資產管理辦公室和金融發展決策咨詢委員會;設立“深圳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市政府設立金融創新獎;對于金融機構購置辦公場所給予優惠;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租用住房、家屬隨遷、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