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小水電開發不按基本建設程序、越權出讓水能資源開發使用權、承諾虛高電價等現象,貴州省發改委、省水利廳最近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小水電開發的管理。
貴州是我國水能資源富集省之一。全省水能資源理論蘊藏量1875萬千瓦,可開發量1683萬千瓦,居全國第六位。在可開發水能資源中,中小水電資源674萬千瓦,占可開發量的4
0%。到去年底,貴州農村中小水電累計裝機容量已超過100萬千瓦,累計解決了1200多萬農村人口的照明問題。
據了解,由于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水電建設管理職能具體由哪一部門行使未明確,加之受電力市場持續看好影響,近年來貴州一些地方小水電開發“跑馬圈水”,無序開發現象也較為突出。
為了保證貴州省小水電開發健康有序進行,貴州省發改委和省水利廳在此次聯合下發的通知中,規定貴州省今后小水電站的建設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流域開發規劃和建設程序進行報批、核準。即小水電站在立項審批(核準)前,先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河流流域開發規劃、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技術方案等依法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完成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評價意見;完善相關前置手續,再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立項建設。(劉文國)
(紫/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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