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滬上頂風代言溫商產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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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2日 18:00 新華網 | |||||||||
新華網浙江頻道2月2日電 聘請形象代言人,的確給初創階段的溫州企業在較短時間內打響產品知名度帶來一定的效果,但隨著代言人現象的日益普遍和企業的發展壯大,企業該理性對待這一現象了。 剛剛被開除出國家隊4天之后,奧運冠軍田亮便來到上海,為溫州民企巨頭紅蜻蜓旗下的“捷路(JORO)品牌”代言拍攝廣告。
據了解,捷路是在去年年底才和田亮簽的約,其看中田的理由是,田有著“陽剛的形象、陽光的氣質和優異的運動成績”。 而此前,有媒體已經大膽預測:田亮被開除后,其身價“必然會大跳水”。那么,已經深陷“商業事件”的田亮,還能讓商家鐘情多久呢? 田亮再起商業風波 30日5時許,田亮小心翼翼地飛抵上海,為溫州鞋類企業紅蜻蜓集團投入巨資打造的運動品牌服飾捷路(JORO)拍攝廣告片———而就在1月26日,田亮在獲悉自己被開除出國家跳水隊后,還曾承諾“再也不參加任何商業活動”。 昨天下午,上海捷路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田亮與捷路簽約已有一個月。“這次田亮將在上海呆兩天,為公司拍攝第一組電視廣告片,以演繹這一品牌的運動概念,廣告片預計在今年3月份播出。” 至于田亮的代言費用,她說自己不太清楚,“大概幾百萬吧”。 對近段時間田亮負面新聞比較多的問題,這位人士以“老總不在”為由,拒絕發表評論。溫州紅蜻蜓集團一位高層管理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總部對上海的一些運作“也不太清楚”,不方便說什么。 明星代言有風險 “田亮事件”再次讓人們估算明星代言的風險因素———早在兩年前,中科院心理研究所馬謀超先生就帶領其博士生,從事“制約名人廣告效應的因素”的專項研究。 昨天,該課題組一位王姓研究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只有在符合某些條件的前提下,名人廣告才能達到效果。例如,要看該名人對產品是否有相對專業的發言權;其次,名人自己所從事的專業本身和產品是否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還有兩個重要的標準就是,要看名人在自己業內能保持多久多大的影響力,這決定著該名人產生多大的商業價值。”這位研究人員說,“最后一點,還要看該名人的人品。” 據了解,此前,浙江兩家企業就因為在和歌星毛寧、高楓的“聯姻”中,風險考慮不足,而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 有關報道稱,原來請毛寧擔任代言人的浙江某服飾公司,由于受毛寧負面傳聞的影響,在與毛寧簽訂形象代言人協議不到兩個月的時候,就不得不叫停一切贊助及廣告活動。其老總在接受采訪時稱:“原本策劃好的營銷計劃全部被打亂,企業損失巨大。” “這說明名人效應并非萬能,請名人做廣告如果操作不當,也有很多營銷風險。”中科院心理研究所這位研究者稱。 他介紹說,在國外,一般企業在與明星簽約時都有附加條款,約定在明星發生丑聞時,合同自動終止,或約定企業此時有權停付代言費用甚至要求賠償。當然,如果明星在個人事業上取得成績,也可以要求企業增加代言費用。 溫州民企理智追星 “以前一些老板盲目追星,但現在不會了,我們也要掂量掂量明星的價值。”一位溫州民企老板對記者如是說。2004年發生在溫州的幾件“明星代言事件”,仿佛都在支撐著這位溫州老板的結論。 2004年10月,浙江法蘭詩頓服飾有限公司全新終端形象店開業時,新店啟用一名德國模特。而該品牌的形象大使李玟則備受冷落。其負責人當時則表示,他們公司已準備與李玟解約。 公司方面的解釋是,李玟同時擔任手表、襪子、洗發水等品牌的形象代言人,事實上減弱了明星效應,消費者甚至搞不清楚她代言的是什么產品。 記者了解到,曾經跟李亞鵬合作的溫州兩家民企———康奈內衣和杰豪鞋業在合約期滿后,亦無意續約。 溫州杰豪鞋業公司在2004年5月31日兩年合約期滿后將李亞鵬“拋棄”。杰豪企劃部負責人稱,李亞鵬的“花心”勢必影響其代言的品牌對消費者的忠誠度,所以合約期滿后自然不再合作。 據了解,從1999年報喜鳥聘請任達華擔任形象大使后,溫州市鞋服行業請代言人成為潮流。來自《溫州服裝》的統計顯示,被溫州市民企重金聘請過的明星達二十余位,溫企一年為此投入上億元。很多代言人都是“腳踩幾只船”,像李玟就同時擔任手表、襪子、洗發水等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而一些明星形象代言人在參加企業活動時,還會討價還價,甚至不配合活動,令企業頭痛不已。 溫州服裝商會會長陳敏認為,聘請形象代言人,的確給初創階段的溫州企業在較短時間內打響產品知名度帶來一定的效果,但隨著代言人現象的日益普遍和企業的發展壯大,企業該理性對待這一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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