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落入合資陷阱 外資財富流向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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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2日 17:45 青年時訊 | |||||||||
目前外資企業名義稅負是15%,實際稅負是11%,而內資企業的名義稅負是33%,實際稅負為23%左右。無論是名義稅率,還是實際稅率,內資企業的稅負都是外資企業的兩倍。這種情況極為罕見。 而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04年8月底,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94025家,有一半以上的都是虧損狀態。這其中有許多跨國公司是“常虧不倒戶”,即企業連年虧損,卻不斷追
從事國際稅務業務多年的林玉成介紹,在他所接觸的案例中,轉讓定價成為跨國公司避稅的主要途徑。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也表明,有97%的跨國公司的子公司認為轉讓定價是近幾年最重要的國際稅收問題。 所謂轉讓定價是指集團內的關聯企業之間,為了確保集團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團內部人為的控制定價。這其中包括產品價格、貸款利息、無形資產轉讓價格、勞務費用等。轉讓定價的典型特征是“兩頭(購銷)在外”和“高進低出”。一般的操作路徑為,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以高價從海外關聯公司購買原材料,經過產品加工制造后,再以低價出售給海外關聯公司。 這樣做的好處是,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出現虧損,而利潤則被轉移到海外低稅率的關聯公司。據業內人士估算,轉讓定價實現的避稅總額已占到跨國公司避稅總額的60%。 與轉讓定價有所不同,全球洗化巨子日用品公司采取了資本弱化的方式一次性實現了8149萬元的避稅。2002年,其在華子公司從廣東某銀行獲得高達20億元左右的巨額貸款,然后從中撥出巨資以無息借貸的方式借給關聯企業使用。此舉一方面可將其所承擔的利息支出在稅前扣除,少繳納所得稅;另一方面,提供巨額無息貸款給關聯企業,也回避了正常借貸產生利息所得稅的稅賦。 2003年上半年,廣州市國稅局依法調增了其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共5.96億元,補繳企業所得稅8149萬元。 對于跨國公司在中國未來發展中的影響,中國國內有關學者、媒體以及相關機構給予了高度關注。人們對此展開的討論集中在如何看待外資對于中國經濟帶來的影響,今后外資的規模以及如何調整外資戰略政策。 “稅率并軌”列入議程勢在必行 事實上,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并軌”稅法的提議和草案前后已有數十稿。雖然有些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出于政績的考慮反對過早并軌,但在政策界、學界和絕大多數地方、部門,對統一內外稅率并無原則分歧。 按照財政部提交的草案,內外企所得稅稅率統一到24%,稅收優惠變成特惠制,即只對特定產業和特定區域實行稅收優惠,稅率大概是15%,內外資平等對待。但是對外資還實行5年優惠過渡期,即在統一征收5年后,將這5年征收的稅收返還給外資企業。 “由于在兩稅合并過程中有兩種針鋒相對的論調,兩稅合并才如此難產。”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這兩種論調主要是指以商務部為主的外資主管部門的意見和財政部、國稅總局為主的意見。 1月27日,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明確表示,我國面臨世界范圍激烈的引資競爭,對于外資的優惠政策還不宜全部取消。對于跨國公司來華投資給予一定政策優惠有利于我國參與引資競爭。他表示:如果取消優惠,外資有可能將部分流向越南和韓國等優惠非常明顯的國家。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不能同意。他表示,通過設計不同的稅種來對外資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已經明顯不合時宜,必須盡快改革,出臺中性的、無歧視的新型所得稅稅制。這不僅有利于降低內資企業的名義稅負,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形成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提高內資企業的競爭力。 專家們的普遍看法是,一些規模不大的外企和“假外資”可能反對并軌,因為并軌對他們影響最大;而大的跨國公司對此不很在意,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證研究都表明,跨國公司更看重的是東道國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市場前景、人力資本、市場和司法基礎設施等因素,稅收優惠和政策傾斜往往被置于“吸引因素”的最后幾位。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在反復討論后終于決定將草案提交。“盡管有一些部委對此還有意見,但結果不遠了。”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按照一般程序,兩稅合并方案將首先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審查,然后提交國務院討論,最后提交人大討論通過并正式立法,明年開始實施。兩稅合并方案去年8月就已經提交到國務院法制辦,目前在國務院討論階段,如果國務院討論通過,那么,兩稅合并的草案就會出現在今年3月人大的會議上。 我們為何落入“合資陷阱”? 數據顯示,外資企業交納稅收占全國稅收20%以上,吸納就業人數達2200萬左右。在某種程度上,跨國企業似乎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引擎。外資帶來了經濟的繁榮,但是中國的GNI(國民總收入)并沒有取得與GDP同樣快速發展。 從1992年以來,中國積極實施了“以市場換技術”的戰略,而結果不盡人意。在當前的外來投資中,外資控股和獨資企業已占絕對多數,這就令中國更難通過開放市場獲取先進技術。盡管外資在華企業不少從事高技術產品的生產和開發,但這與中國自行掌握這些先進技術完全是兩回事。 2003年科技部調研室委托的一個課題研究報告分析了跨國公司是如何在“合資陷阱”中阻礙了中國汽車工業自主開發道路的發展。報告深刻分析了造成中國汽車企業合資后喪失自主技術開發能力的原因。 據中國科學技術促進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調查,彩電、計算機、DVD和手機是我國電子信息產業的主要產品,這4種產品的關鍵技術的知識產權多數不在我國企業手中。例如,在DVD57項關鍵技術中,我國企業掌握的只有9項,還都是非核心技術;在個人計算機114項關鍵技術中,我國企業掌握專利的有69項;在彩電114項關鍵技術中,我國企業掌握專利的72項,其中包括10項非核心技術;在手機65項關鍵技術中,我國企業掌握專利的有33項。 在跨國公司的整體產業技術鏈條上,作為核心組織能力的技術能力,是有等級結構的。也就是說企業的命根子——核心技術必將是在總部,這也是其能夠勝出其他企業競爭的源泉。 “紛至沓來的跨國汽車企業絕不僅僅是看中了中國市場,而是因為跨國公司的競爭對手已經來到了中國。跨國公司全球化視野決定了它的競爭必是全球性的另一個擴張特點決定的。”“可以毫不夸張地說,中國汽車行業已經陷入了合資陷阱。”在接受《環球財經》雜志采訪時路風教授這樣評價中國目前汽車行業現狀。他所指的合資陷阱是指目前中國汽車行業長期依賴合資模式,而合資模式不包括產品開發層次上的技術學習,導致長期缺乏產品開發能力,而汽車行業這個特殊的行業如果沒有獨立的產品開發能力,就沒有經濟動力,無論引進多少都無法擺脫被外資企業所主宰的命運。我國汽車業的產銷旺盛的虛火掩蓋了汽車行業的發展特性。當然,這個問題不僅出現在汽車行業。 54家跨國公司意在“優惠”? 《國際金融報》報道,54家跨國公司在今年早些時候曾聯名上書,內容包括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稅前列支費用等幾個部分。其中,優惠政策包括希望保留的優惠政策和希望更新的優惠政策兩方面,并且特別提出,希望新的企業所得稅能夠就現有的優惠政策給予外商投資企業5~10年的過渡期。 從上述要求來看,跨國公司并非不在意稅收優惠。這似乎跟前面的看法相悖,但有學者認為也許是跨國公司想“魚和熊掌兼得”,否則,它們也不會在享受著稅收優惠好處的同時,又變著花樣地避稅。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官員曾表示,一些跨國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稅,每年給我國造成稅收收入損失保守估計達300億元以上。 外資在中國享受著超國民待遇,從企業惟利是圖的本性看,希望繼續保持這種待遇是可以理解的,盡管跨國公司的公關能力很強、很有技巧是歷來都受到公認的,然而,以往的公關和游說一般都是在幕后單個進行的,像這樣大規模地聯合起來,訴諸媒體,還是第一次。顯然,它們是想利用自己強大的市場優勢和輿論影響來左右政府的決策。 一些專家就認為,跨國公司的上書行為無論如何都會對政府高層是否在今年將兩稅合并的決策產生影響。 相關鏈接 報告: 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在剛剛出版的《2005跨國公司在中國報告》中分析指出,中國的GNI(國民總收入)并沒有取得與GDP(國民生產總值)同樣快速的發展。GNI與GDP差額越來越大,中國有可能出現“增產而不增收”、“繁榮而不富裕”的后果。因此,在看到吸收外資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同時,也應當看到外資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數據: 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1992年前各年份,中國的GNI與GDP數量基本持平,有時略大于GDP。但是從1993年起到2003年11年間,中國GNI數量年年少于GDP,而且差額有越來越大的趨勢。這一差額表明,中國國內創造的價值有一部分(每年約1000億人民幣)并沒有成為中國國民收入,而是流向外國變成外國國民的財富。1993年以來,恰恰是我國吸收外資規模放大時期,隨著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進入收獲期,外國投資者從中國獲取的收益還將增加。 名詞: GDP與GNI是兩個不同的統計指標。GDP反映一個國家/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GNI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終結果,即國民總收入。GNI不包括外國企業在我國取得的收入,包括我國企業在本國以外的收入。 政策: 僅僅幾天前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傳出消息,由于受立法程序和存在意見分歧的制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法合并方案將不會在今年3月召開的人大會議上提交審議。但近兩天似乎形勢急轉,據國務院政策研究室宏觀經濟司副司長叢明向《京華時報》記者透露,兩稅合并草案3月將提交人大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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