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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大學資金黑洞 民企被逼出局近億國資流失(2)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01:47 中華工商時報

  2002年5月31日,在有關部門再次協調下,江漢大學與湖北城明集團最終達成協議,主要內容為:城明集團退出江漢大學后勤設施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全部權利義務交由江漢大學履行,江漢大學支付給城明集團清償費3200萬元,江大知道城明已經撤訴,有法律規定撤訴不能再申訴的法律規定,城明沒有招法了,就又提出新的要求即:3200萬元中含城明集團在
該項目已簽合同中應交納的勘察設計費、工程監理費,含設計變更增加的設計費、監理公司追加合同外的監理費及江大財務費共100萬元,含城明集團已發生的前期開辦費、前期綜合規費、臨時設施費、財務費及城明集團應得的工程建設管理費等;實際上城明在3200萬元中除去上述成本僅有幾百萬元左右的實際補償。而領導要求的招商客戶,轉入江大繼續履行也落空了,使城明集團形成了信譽與退款及賠償的多重壓力。而江大重新招商也可以使個別領導玩他的“小算盤?……此時城明集團深感對方步步逼近,使得自己連續三次被騙。

  《5.31協議》的付款方式為:協議簽訂的一日內付300萬元,在將該項目建設單位對城明集團已簽合同確認簽字后,再支付100萬元。在城明集團向江漢大學移交全部工程合同及完事資料,及雙方辦理完財務手續后,江漢大學支付清償款的90%,“余款在工程驗收合格后3日內或學生入住一個月內付清。?

  “然而,在首付300萬元之后,后續付款江漢大學便一拖再拖,到2004年的7月,兩年兩個月時間里江漢大學僅付給城明集團860萬元(含江漢大學應付給施工隊的樁機款70萬元),還有1590萬元至今拖欠不給和近200萬元的樁機工程款未付,由于基建原班人馬調到各院、系或調出,經常找不到人,我們企業為催要此款到江大不少于100次以上,與江大領導談判也不下60次。耗費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張志承說。

  在此期間,市委、市政府領導也非常關心城明集團,曾為款項的進一步落實多次批示,“請盡快協調,盡快了結?,“請落實協調,以維護政府誠信?,市委督辦處也曾參與過督辦。但江漢大學在2004年1月支付100萬之后,便以有關手續未辦理、不能突破市計委概算及找原基建人員確認為由拒絕再付余款。

  張志承說:“城明集團已經完全退出這一項目,現在惟一希望的是能盡快順利交接,并拿到清償款。

  2002年6月13日,江漢大學整體搬遷至新校區,后勤項目被江漢大學使用兩年有余,但幾年前由武漢市委市政府出面協調簽訂的“5.31協議?卻至今未得到落實。

  2004年7月8日,記者來到了武漢市委、市政府,就相關問題進行采訪,在市委大樓門口,記者無意識碰到了當時主持協調城明和江漢大學糾紛的武漢市委的一位領導,聽到記者是為了這件事情而來之后,非常為難,僅告知我們:這件事很復雜,也未能接受我們的采訪。

  資金黑洞有多大?

  在城明集團2002年底,即退出之前曾請湖北省八個民主黨派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省、市統戰部、工商聯領導對江漢大學項目作了最后的參觀和見證,并召開座談會。座談會上,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認為這是“利益之爭?、“信用缺失?、“假公濟私?,是新江漢大學公寓樓糾紛的癥結所在。“湖北民營企業發展緩慢,長不大,這又是一個典型案例?,“武漢提出中部崛起,這么多年都沒有崛起來,投資環境確實令人深思?。

  所謂的利益之爭,據記者了解,不光是江漢大學為了自己學校的利益,更存在著個別領導為了個人利益不擇手段。

  在此次調查過程中,城明集團董事長陳燕鳴告訴記者,江漢大學工程建設

  期間,江漢大學當時的書記羅友松曾多次向他要求:其一,是批條子介紹幾個單位承包建筑工程,同時要求直接將工程發包給該企業,陳認為不妥,要求企業參與競標,但未中標;其二,是要求城明將已中標的學生公寓的建筑商中將樓梯扶手項目給其侄女做,但是預算幾百萬元的工程羅友松竟然要求提高標準(將設計改為鐵花工藝)以1200多萬元的價格包干,城明只能婉言回絕;其三,羅友松還要求將后勤設施中最好的一個食堂承包給他的干兒子“黑子?來經營,城明集團當時同意了。但城明集團招商書早已確定,投資580萬元的三層樓食堂要求商戶交150萬元抵押金,每平方米租金為20元。鑒于羅友松的面子,城明集團只要求“黑子?交30萬元定金和每平方米15元的租金并提供投標的一切手續和證件。后來“黑子?僅提供了營業執照復印件,再沒有來洽談。現在江漢大學搶奪產權后將這個食堂仍給“黑子?經營,先是租金14元每平方米,租期三年,經營2年,未付租金;現又改為租期二十年,租金又由14元降為7元,比一個破倉庫的租金還低;比建設成本的利息還低,根本就談不上折舊或回報周期了。即使如此,“黑子?現在仍欠上百萬元的租金。

  可能這只是巨大工程黑幕中的一小部分,也可能就是因為這些讓主管領導們心懷不滿,加上后來對于此項目“無限美景?的向往,最終導致了將城明集團踢出局的狀況。

  陳燕鳴告訴記者,當時城明集團嚴格執行建筑法中規定的法律程序,在開發區招投標時的工概算價約為1.27億,但是據他了解,江漢大學接手以后,僅向中國銀行貸款就有1.7億元,另外武漢市財政還給他們撥款3000多萬元,還有出售市衛校的資金來源,共計在該項目工程中支出約達2.3億元以上。

  讓記者疑惑的是,為什么由城明集團來建設只需要花1個多億,而江漢大學自己來收尾卻又多花了1個億以上,那么這1個多億的資金都花到哪里去了?

  據記者了解,江漢大學與各施工單位暗中簽訂了一個秘密協議(學校搬遷完畢以后,也就是《5.31協議》簽定以后簽定的),記者最終拿到了這份秘密協議,也就是通過這份協議,本來只應支出給幾百萬的建筑公司,卻可以從江漢大學最終多拿幾千萬出來,這份協議上面還標明:“在特殊時期,若向外泄露此函的內容所引起的經濟、法律責任,由泄方承擔。?學校搬遷完畢后仍這樣簽定秘密承諾到底是何交易呢?

  另據了解,江漢大學設施中的道路網管建設投標時,城明組織的中標價為520萬左右(并與施工方簽定了合同),但江漢大學卻廢除原中標單位,在未進行招投標的情況下,另照顧關系施工隊,以1300萬最終結算,多出的700多萬元不知所終。

  在學生的睡床上,城明集團設計的是兩層,下面是書桌,上面睡人,城明采用公開投標方式,共有50多個投標單位,各自拿出樣品,江漢大學副校長及后勤管理人員近30人認可了四種式樣,均價在780至820元,但在江漢大學奪回權利后,否定了城明的價格和中標單位,另找廠家,約12000套床,均在1100元以上。其式樣和城明集團的通過的樣品一致,質量也沒有區別。

  按照國家的規定,重大項目建成后必須立即由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但是據記者了解,江漢大學后勤設施項目至今已經投入使用達兩年有余,但卻一直沒有經過審計。羅友松離開江大時,也未進行離任審計。

  就江漢大學的資金黑洞問題,記者同時聯系了江漢大學以及有關領導,同樣沒有得到任何答復。不知道是他們心知肚明沒法不讓外人知道呢,還是覺得浪費一億左右是個小數目,不值得過問?

  城明集團的清償款未能到位,而學生公寓卻被江大占有,處于錢、財兩空的地步,而近200萬元的農民工工程款也處于被追討的地步。歷經江漢大學三任主要領導,何時收回清償款,何時能還清農民工工程款,不得而知,但我們將不放棄對此事的繼續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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