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士兵
“深圳不但是全省先富裕的地區,也是全國先富起來的地區。但深圳不能‘為富不仁’,條件越好越要關心困難群體,條件越好越要為全省、全國多做貢獻。”日前,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在廣東省人大十屆三次會議深圳組討論會上勉勵全體深圳代表要以貢獻大小引以為豪,反哺全省乃至全國。(1月25日《南方都市報》)
深圳,原來只是一個南海邊陲小鎮,上世紀80年代初還到處是一片荒涼落后的景象。隨著深圳成為我國第一個經濟特區,這里就成為中國經濟改革的“試驗場”和對外開放的“窗口”。從此,深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變成一個可以和世界許多城市媲美的現代化都市,深圳人也成為中國先富起來的一部分。
眾所周知,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和本質體現。盡管我們強調,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個發展的過程。但是,當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進入“先富階段”后,如何鼓勵并推動先富幫后富,先富帶動后富,更需要先富者致富思源、富而思進,通過相關配套機制,主動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以深圳為例。無可爭議,深圳的成功,是中國經濟改革結出的豐碩成果。正如黃麗滿所說,深圳特區是在全國各地的支持之下發展起來的。當深圳進入“先富階段”,如何為整個中國社會發展進入更高層次的共同富裕階段做出貢獻,應該成為深圳發展的一個新課題。
其實,當深圳進入“先富階段”,對更大范圍甚至整個中國來說,就形成了一種新的利益分化格局。因為,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就意味著原有的社會利益格局發生急劇變化,形成特定的利益分化。
利益分化有良性效應,比如,先富與未富之間有了利益差別,能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未富地區人們的致富熱情,喚醒他們在市場經濟中所必需的競爭和效率意識。但是,允許利益分化,更應該控制利益差別過度。發展的目標,應該讓每個人都享受到社會成果。過度利益分化,社會財富過分集中于少數人和少數地區,是一種社會不公平,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和發展。因此,當利益分化到一定程度時,那些進入“先富階段”的人和地區,僅僅依靠“自發吸引”來帶動共同富裕,是遠遠不夠的。
曾幾何時,“深圳速度”像耀眼的閃電,照亮了改革開放的中國大地。在效率優先的原則下,深圳成為中國改革的極大受益者。現在,深圳明確提出,要反哺全省乃至全國,我覺得,這是對處于某種分化狀態下的利益進行利益協調。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理解為改革的受益者對受損者進行的支持和補償,也是對社會資源有效配置和利用的必然選擇。
我想,在越來越提倡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先富起來的深圳主動要求反哺全省和全國,從利益分化走向利益協調,有著特定的示范意義。先富階層和先富地區,要給予整個社會的絕不僅僅的是精神力量,而更應該時刻肩負起社會責任,讓全社會都來分享改革、進步和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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