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文凌)“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已被國家高層決策部門認同,但目前云南省還拿不出有關生態補償的科學數據,沒有科學依據就無法獲得應有的生態補償。”近日,在云南省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省政協委員、云南大學生命科學院副院長段昌群教授指出,“這不僅是云南省的問題,也是承擔國家生態安全的西部地區共同面臨的問題!
段昌群介紹,云南是中國重要的生物種質資源庫,同時也承擔著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的重要義務,但長期以來卻沒有獲得過應有的生態補償,該省至今還沒有開展過與生態補償有關的科學研究和對策分析。
云南地處眾多河流的上游,是我國生態建設比較效益最高的區域之一,其生態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著中下游地區的生態安全和經濟安全!霸颇县S富的水利資源和生物資源,雖然有明顯的直接經濟效益,但這些資源比較效益最高的還是它們的間接生態價值。研究表明,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服務的間接價值在直接經濟價值的5倍以上。”段昌群說,云南保持一方水土所需的成本只要幾角錢,但如果形成洪災轉移到下游,經濟損失將是幾十元甚至幾百元。
段昌群指出,目前全社會在享用云南提供的生態產品和生態服務,消耗著云南的生態價值時,卻沒有重視對云南的生態補償。雖然國家給予了一定的投入,但投入的力度遠不能彌補生態保護地區因資源控制、不能開發利用而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發展機會的喪失,出現了生態環境越好、生物資源越豐富的地方越是貧困的情況。
“上游地區致力于生態保護,為中下游的黃金經濟帶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中下游就該對上游進行補償。這種‘收益者補償’原則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上游從下游地區的經濟補償中獲得了保護生態環境的動力,而下游在更好的環境條件下,可以更快地發展經濟。”段昌群說:“將生態保護事業建立在真正的市場機制上,才能實現全國資源的優化配置!
開展與生態補償有關的科學研究和對策分析,是獲得生態補償的重要前提!吧鷳B補償是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新舉措。但這必須要有科學的數據來支撐。例如,要搞清楚云南向國家提供了哪些生態服務?這些服務的價值是多少?要給予多少生態補償?如何分配這些補償以確保貢獻的持續性?應該執行怎樣的補償政策來推進地方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段昌群說,生態補償研究具有很強的個案性。但是,包括云南在內的一些西部省份在生態補償方面的研究都還非常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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