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村民私有宅基地 150位無錫農民狀告國土部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09:28 北京青年報 | |||||||||
北京青年報: 李罡 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 本報訊 認為國土資源部不予受理其行政復議申請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江蘇無錫市濱湖區胡雪妹等150位農民,把國土資源部起訴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
原告說,2004年2月18日,無錫市政府在他們居住的鴻橋村委會院內貼出征地公告,公告說要征用他們村的集體土地12公頃。公告里指的村莊工礦用地實際上大部分是村民的私有房屋宅基地。他們認為按照《土地法》征用農村集體土地應該征得村民同意,于是聯名向國務院寫信,要求對無錫違法征地的問題進行查處。 2004年5月1日,經無錫市政府批準,無錫市國土局在《無錫日報》上發布公告,把以建設開發區名義征用的土地進行掛牌拍賣,變成了商業用地。征用他們村的土地也從12.2萬平方米變成了23.86萬平方米,面積增加了一倍。他們認為無錫市政府在征用他們村土地的過程中存在違法征地、少征多占、名目不符等問題,而無錫市政府的征地依據是國土資源部受國務院委托作出的《關于無錫市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用批復》(544號文件)。村民們認為國土資源部的544號批復與法律相抵觸,于是2004年5月25日派代表到北京國土資源部上訪,要求撤銷該批復。隨后又按照國土部接待人員的答復對此提出行政復議。而國土資源部卻對他們的復議申請不予受理。 昨天,國土資源部的代理人稱,不予受理150位村民行政復議申請的原因主要是他們的復議申請過了60天的法定時效。 而村民代表卻說,他們到國土部上訪時,對方答復讓他們逐級反映問題。他們逐級先向無錫市和江蘇省的國土部門反映了情況,問題并沒有解決。他們于7月20日向國土資源部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從5月25日到國土部上訪到7月20日遞交申請,并沒有超過60天的復議時效。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