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繼續加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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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08:44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新華社 2004年,我國勞動保障工作取得可喜成績,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標任務,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就業再就業取得新成效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數量增加
統計顯示,2004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80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10萬人,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140萬人,分別完成全年任務的109%、102%和140%。去年12月底城鎮登記失業率4.2%,同比下降0.1個百分點,低于去年初預計0.5個百分點。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作用,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目前,全國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并在約100個大中城市實現了市、區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計算機聯網,開通了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站,建立了職業供求信息分析制度,按季向社會發布信息。 積極開展高職院校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失業登記和免費就業服務。各地勞動保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以“送政策、送崗位、送技能、送服務”為內容的再就業援助活動。統籌城鄉就業,組織開展大中城市企業用工調查,并及時發布企業用工需求信息,引導農民按需求有序流動就業。 各地全面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工作:實施了“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組織了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加強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設,組織100多項全國性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加大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力度,頒布了《國家創業培訓基地建設工作標準》,組織實施“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培訓項目;針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啟動了“陽光工程”;技工學校建設得到加強,進一步開發了職業培訓的社會資源。 “兩個確!崩^續得到鞏固 社會保險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 2004年,在下崗職工逐步減少的情況下,各地確保在中心的下崗職工全部足額領到基本生活費并代繳了社會保險費。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關于農墾企業納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的政策措施,基本養老金全部按時足額發放,做到了當期無拖欠,取得了自1998年以來的最好成績。 截至2004年11月底,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6195萬人、10450萬人、12193萬人、6516萬人和4244萬人。預計去年全年5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總規模首次超過1萬億元。全國養老保險基金保持了2003年以來增收大于增支的勢頭;失業保險基金總體收大于支,共有721萬人先后獲得不同期限的失業保險待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期增收和增支基本平衡,總體運行平穩。 同時,2004年5月啟動了吉林和黑龍江兩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工作。發布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對加快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起到促進作用。 進一步加強了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規范了醫療費用結算管理;制訂了推進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組織有關專家修訂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制訂了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為了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相繼出臺了配套文件和具體辦法;實施了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工傷待遇支付的專項政策。進一步強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24個省(區、市)建立了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制訂了基金監管辦法,開展了現場和非現場監督,糾正和查處了個別地區違規挪用基金的問題。 勞動關系協調和維權工作力度加大 法制建設得到加強 2004年,各地按照統一部署,積極做好國有企業改制中的職工安置工作,開展了對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專項治理。進一步清理限制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政策和取消不合理收費,加大清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力度,實現了“上半年基本解決建設領域2003年農民工欠薪問題”的目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兩節”期間保證農民工工資發放和清理陳欠的專項檢查。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取得新進展,重點加強了建設領域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在地市一級基本建立,多數省份正在向縣區延伸;集體合同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 200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為促進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修訂頒布了《集體合同規定》和《最低工資規定》,各省(區、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多數地區適時適度地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各地向社會公布了監察舉報電話,組織開展了禁止使用童工等專項檢查。 勞動保障信息系統金保工程一期建設項目去年全面啟動,全國網絡的基礎架構已經形成。全國城市街道普遍建立了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機構,3350萬企業退休人員實現社會化管理,社會化管理率達到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