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兩會:立法解決失地農民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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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16:5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編者按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地方“兩會”亦漸次升溫。而“三農”問題、城鎮化、“十一五”規劃、建設和諧社會和加強執政能力等無疑將成為2005年國家政治經濟生活的持續熱點。
從本期起,我們將陸續推出地方“兩會”系列報道,通過關注北京及環渤海地區、長三角、珠三角、東北和西部地區的區域政經話題,探討今年“改革年”我國所必須面對的深層次體制問題。 重慶報道 “三農”問題始終是第一位的。 1月17日剛剛結束的重慶兩會上,眾多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將議案與提案的焦點放在了三農問題上。 作為一號議案——《關于要求制定<重慶市征地補償和農民安置實施條例>的議案》的領銜提交人,曾任西南農業大學副書記、副校長的王有超,一句發自肺腑的“我是農民的兒子,農民的難題就是我調研并撰寫議案的主題”,道出了很多代表委員們的心聲。 一號議案 王有超在議案中闡述了目前被征地農民反應比較強烈的問題。一是補償標準低,難以維持長遠的生計。重慶市主城區,按市府55號令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在2.1萬元/人左右,按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僅能維持3年多的生活。 二是對征地安置方式不滿。從2000年開始,統一征地時不再留部分土地給農民,在人員安置上,對農村勞動力主要實行自謀職業或退養安置,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由于失地農民文化素質低,又缺乏技術專長,很難就業,安置費用完后,生活就成了大問題。 三是認為被征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土地被征后,利用土地開發得到較為可觀的效益,特別是房地產開發商、經濟開發區的企業主,獲得的效益高出征地成本的幾十倍,甚至超百倍。農民卻不能夠分享這些增值收益。 四是有些農民征地補償費未及時發放,個別地方還挪用、克扣,引發農民和政府的矛盾。 五是失地農民變成城鎮居民后,社會保障、就業服務等諸多方面并未與城市居民一視同仁。部分失地農民成了“三無”農民: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生活在城市邊緣,成為新的弱勢群體。 民建重慶市委員會副主委吳云漢等人,也提交了數份保護失地農民權益的提案。 他們認為,失地農民約87%的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就業難度很大,與重慶市要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同時,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滯后,農轉非人員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農轉非人員只有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參與養老保險,只占農轉非總人數的23%左右,且人均領取的只有175元,與城鎮居民領取的養老保險金額(平均為400元)差距很大。 吳云漢等人稱,按照現行政策,農轉非居民要在10年后才能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完全忽略了安置補償費的必要支出(如安居費用),實際上已把大部分農轉非人員排除在低保以外。而且失地農民的醫療保險還是空白。為此,吳云漢等人建議要建立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構建和諧社會 王有超援引中國社科院于2004年12月13日發布的《2005年中國社會藍皮書》中的預測:“農民失地引發社會矛盾排在困撓中國六大問題之首。”藍皮書同時稱,2004年130多起農村群體性突發事件,有87起是因為農民失地引發的沖突。這表明:農民維權重心已經從稅費負擔轉到土地糾紛引發的農民失地又失業。 據了解,到2010年,重慶的城鎮化率要提高到50%,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這意味著重慶將新增600萬失地農民。 大量失地無業農民問題,已經影響到城鄉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在兩會上,重慶的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一致認為,構建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首先要解決“以失地農民問題為代表的三農問題”。 重慶市副市長童小平以一組很客觀的數據說明了重慶貧富的落差:主城區人均GDP已經達到3000美元,接近沿海部分省市的水平;然而重慶的中部、西部人均GDP遠遠小于1000美元,渝西等地區只有500美元左右。 目前,重慶的GDP增長80%靠投資來拉動,從長遠看還需要消費拉動,而廣大農民的消費是重要的一環。重慶市委副書記聶衛國在參加政協的聯組討論時說,農民的收入提高對拉動消費的增長有著重要的作用。 重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鎮東在參加市政協二屆三次會議第十聯組討論時說,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三農”問題已經被確定為市委二屆七次全委會的主題。 死結何時解? 在全國不少地方,一些農民拿到一次性征地補償金后,往往很快就會花光,接下來的生活難以為繼,于是又伸手向政府要補償費,最終形成“補償”—“花光”—“又要補償”的惡性循環。這個問題成為解決農民“農轉非”問題的一個“死結”。 為了解開這個死結,王有超等10多名代表建議建立完善土地征用中的配套政策和制度,維護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國土資源部2004年11月專門發布了《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即征地補償標準新版),確定了征地補償標準,重慶市應盡快制定重慶征地補償辦法。 吳云漢等政協委員認為,在征地補償內容上,除了補償土地價值,勞動力安置,青苗損失及地面附著物外,還要增加農民在30年內土地正常收益損失,土地的潛在收益損失,土地增值的價格損失等項目,提高補償標準。 王有超等代表稱,土地是農民集體所有,賣與不賣,與買方談判價格等重大問題,應征得農民同意,由農民集體組織與買方談判,政府的角色應從一級市場逐步淡出轉換為維護法規的裁判。 同時,在城市規劃區內,應將無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盡快把他們的低保、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基本社保項目和提供受教育培訓機會與法律援助等制度建立起來,保證失地農民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 王有超等人還建議,應著手建立“征地調節資金制度”,確保征地補償及時足額到位,補助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勞動職能培訓等。 當然也可以讓農民變成股民,積極推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也可以讓農民享受在征用土地的企業里的優先就業權。王有超稱。 吳云漢等政協委員們提出了“以土地換社保”的思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與城鎮居民實現對接。 “農民失地的情況很復雜,統一政策非常有難度。目前來看,希望通過立法來解決失地農民問題還為時尚早。”重慶市人大財經工委主任委員羅先成說。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處長、本次人大議案秘書組組長陳忠說,人大常委會在對此議案進行審議后,認為《重慶市征地補償和農民安置實施辦法》是一個重點議案,但是在國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立法難度還是比較大的。但是議案提出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還是比較中肯的,目前人大常委會已經將此議案轉給重慶市政府,督促他們來推進這個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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