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議:立法治理大賣場霸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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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16:43 新聞晚報 | ||||||||
針對“進場費用”名目繁多的現象,市人大代表建議 晚報訊 一件普通商品要進入超市、大賣場的倉庫,再出現在貨架上,要經過十余種名目繁多的“費用關”,造成企業為降低成本,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利益。昨天,市人大代表、上海阿明食品公司董事長尹文明在議案中建議,應規范收費標準,加快賣場收費立法。
據最新資料統計,目前上海的大賣場已經多達97家,至2005年底,總量將達到121家。而依據市商業“十五”規劃,2010年上海的大賣場才會達到100家。數量的增加、經營場所的限制使賣場間的競爭日益激烈,也激化了他們與供貨商之間的矛盾。尹文明代表指出,目前賣場進場費已經出現異化,條碼費、新品費、老店維修費、商場海報費、產品讓利費……花樣百出,“胃口”加大。以至于供貨商實際到賬的貨款不到貨值的一半,甚至各種費用超過貨款總值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供貨商與超市簽訂的是格式合同,超市已經擬好條文,根本談不上公平互利。尹文明代表呼吁,這樣的零售環境,會造成很多企業為了生存,降低產品質量,假冒偽劣現象十分嚴重,尤其是食品行業,嚴重影響了市民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因此賣場不合理不規范的收費機制亟待解決。 早在2002年,市商業聯合會、市工商局就曾聯合出臺《關于規范超市收費的意見》。針對目前沸沸揚揚的“進場費之爭”,預計我國今年將會有相應的管理規范措施出臺。尹代表建議,上海也應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提案,為醞釀制訂全國的《零售業限制法》做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