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公平配置公共衛生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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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15:4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時論· 1月10日至11日,2005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總結了去年衛生工作的成績,并對今年有關公共衛生建設、重大疾病防治、農村合作醫療、城市醫療改革和醫療行業糾風等五大任務作出了部署。不過,針對當前衛生領域存在的重大問題,會議提出“抓人才隊伍建設”和“向管理要效益”等措施似乎并非針對之舉。
當前我國衛生財政支出已接近整個財政的2%,僅去年一年,國家對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投資就達116億元,公共衛生救治體系的土建投資亦達61億元,財政撥付地方重大疾病防治經費數十億元,超過以往10年總和,中央財政安排防治艾滋病專項經費達8億多元;而每年衛生費用的規模更是超過整個GDP的6%,僅社會個人負擔部分就達到數千億元。 但是如此規模巨大的“衛生經濟”體系,由于缺乏良好的行業治理,致使“衛生腐敗”橫行,百姓看病貴、就醫難的呼聲高漲,接近40%的病人因醫療費用高漲、經濟困難主動不去就診,農村一半以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根本就看不起病。 總起來說,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加強衛生領域的監管,特別是信息監管;同時提高公平配置衛生資源的力度,盡可能使低收入人群和農民能夠享受基本的衛生保障。 與一般行業不同,衛生領域的特殊性在于其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對稱。正因為如此,所以加強監管才顯得特別迫切。 2004年以來,全國31個省市、80%的地市和50%的縣區均已建立衛生監管機構。但是為了確保監管的效果,還需要推進“三大分離”的醫療體制改革。首先是政府“管辦分離”,政府只履行監管職能,醫藥生產和醫療服務交由企業和醫院獨立承擔;其次是“公益和商業醫療分離”,這有利于政府分類監管,又能為公民提供基本的衛生保障,還能滿足不同收入患者對不同醫療服務的需求;最后是“醫療和藥品分離”,防止醫院利用處方權接受回扣和抬高藥價。 但是,政府即使是在上述“三大分離”醫療改革的基礎上履行監管,也需要社會監管作為配合方能奏效,這主要包括社會信息和輿論的監管。 僅去年前11個月,全國僅受到查處的“紅包”、“回扣”、亂收費和“開單提成”等各種違法違紀的金額就接近1個億。但是,政府監管僅限于行業內部,外部除了知道查處的金額和人員總數以外,許多有關單位和個人違法違紀的重要信息和細節都無從知曉,這就大大弱化了社會輿論監管的效果。因為有關醫療服務的信息沒有公開、沒有被社會吸收,使得患者無法通過自己的就診行為選擇,對醫院和醫生形成有效的約束。 有關醫療服務和違規行為的信息公開和案件曝光,不但能有效地約束醫院和醫生的行為,更能夠通過社會信息的傳播和輿論評價,區分醫院的聲譽和醫生的道德水準。須知,一些醫院和醫生正是因為沒有一個社會信息體系對自身聲譽的正確評價機制,才覺得“不撈白不撈”,才卷入“衛生腐敗”泛濫的浪潮。 當然,衛生醫療服務的專業性很強,社會評價應具有專業的水準和品質,這就需要醫學專家積極介入社會輿論,還有賴于媒體專業人才的形成。但前提是政府要開放監管權的壟斷,為社會信息監管創造條件,以遏止現今愈演愈烈的只有虛假廣告吹捧、沒有正當輿論評價的醫療信息市場。 另一項亟待之舉是提升衛生資源配置的公平性。衛生部副部長高強10日指出,我國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農村。而我國有70%的人口住在農村。另據統計,城市人均衛生事業費用38.3元,而農村僅9.9元,農村醫療投入只占總投入的16%。世界衛生組織也將中國的衛生籌資公平性排在了191個成員國的第188位。政府承諾今后衛生投入將向農村傾斜,這一局面也許將會改觀。 其實,我們應該意識到,享受起碼的衛生醫療服務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徹底改變為數眾多的低收入人群和農民“有病不診”的局面,正是落實公民的發展權。這要求公益性的醫療單位進入社區,“落戶”農村;也要求國家在加大投入的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治體系真正為他們提供公益服務。當前特別重要的是,防止公共衛生體系被行業部門和利益集團用作謀取小集體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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