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被告拖欠工程款 國家大劇院卷入欠款糾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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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0日 07:39 京華時報 | |||||||||
工程負責人稱與資金缺口無關 本報訊 (記者 孫思婭) 國家大劇院建設工程近日卷入欠款糾紛,福建地礦建設集團天津分公司將工程承建方北京城建地鐵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工程款和違約金32萬余元。朝陽法院望京法庭日前受理了此案。
天津公司起訴稱,2001年,該公司與地基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天津公司為地基公司承攬的國家大劇院的地下連續墻成槽工程進行施工。隨后,天津公司依約完成了施工任務,并通過了地基公司的驗收。雙方確認工程結算造價總計是100余萬元。但地基公司至今仍有26萬余元工程款沒有支付,天津公司遂起訴地基公司,索要工程款及違約金共32萬余元。 國家大劇院項目經理部黨委書記吳抗戰表示,國家大劇院工程由三家公司聯合總承包,其中負責基礎結構部分的北京城建集團將連續墻的工程承包給了旗下的地基公司,地基公司又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天津公司。國家大劇院業主委員會已經將工程款劃撥給了城建集團,城建集團也不欠地基公司的錢。至于欠款糾紛,吳抗戰表示,可能是雙方在工程款的結算上有爭議,也可能是真的欠錢。他們會對此事進行調查。 國家大劇院工程業主委員會黨委書記王爭鳴表示,地基公司拖欠工程款與國家大劇院的資金問題“絕對沒有關系”。他稱,1998年國家大劇院開始籌建時,測算的總投資額為26.88億元,但工程使用的材料等費用大幅漲價,以及歐元匯率上漲引起了資金缺口,這是不可避免也是正常的。目前國家大劇院的工程建設正在有序進行中,已完成整個工程量的70%。 《京華時報》(2005年1月20日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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