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上海市委提出,對離土農民的技能培訓,應采取政府主導“購買培訓”
●農工黨上海市委提出,在政策上允許農民既能參加“鎮保”醫療保險,又能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本報記者 徐博 王斌 發自上海
“關于城市化進程中落實本市離土農民社會保障的若干建議”,現已提交上海市委、市政府,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
在昨天(17日)中午上海東方網上進行的網絡互動交流節目“假如我是政協委員……”的現場,一位名叫“白禮”的網友提問:“郊區離土農民的出路在哪?”
“市委、市政府對離土農民非常重視,”出席該活動的上海市政協主席蔣以任表示,“去年出臺的鎮保已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年政協委員們對離土農民的就業、宅基地置換又提出了一些措施。可以說,安排好離土農民是2005年的重要工作。”
政府為農民“購買培訓”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下稱“民革”)上海市委在昨天開幕的上海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專門就離土農民的“就業”提交了團體提案。
民革上海市委經過調研認為,離土農民自身素質不高、開發就業功能不夠這兩大原因造成了離土農民就業難的局面。
他們為此建言,政府要打破城鄉限制造成的各種就業轉移的障礙,首先給予離土農民一視同仁的就業服務;其次針對他們就業的弱勢境況,提供更多的就業援助,并豐富就業形式,包括承包外地的土地和一些非正規的就業渠道。
提案認為,從根本上解決離土農民“就業難”,必須實現農民職業非農化,開展普遍的、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據民革上海市委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勞動力僅占總量的9.1%。提案進一步指出,對離土農民的技能培訓,應采取特殊做法,即由政府主導“購買培訓”,即采用政府補貼形式,資助那些以就業和創業為導向的職業技能培訓,培訓的重點對象應是年輕的離土農民。
農工黨為“鎮保”獻計
中國農工民主黨(下稱“農工黨”)上海市委專門就“完善農村村級醫療預防保健體系”遞交了團體提案。據農工黨上海市委調查顯示,上海郊區鄉村醫生隊伍情況和農村醫療預防保健體系仍存在隱患,如鄉村醫生年齡嚴重老化,50歲以上占總數的36%,40歲以下僅占13%;2047名鄉村醫生中,全科醫生僅1人,大專以上學歷者僅10人;鄉村醫生處方用藥不規范;部分鄉村衛生室面積不達標;鄉村醫生待遇低、生活不穩定。
農工黨上海市委關注上海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由來已久。2004年上海“兩會”舉行之后,由上海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農工黨上海市委組成了“離土農民社會保障”課題組,經過數月調研,形成了“關于城市化進程中落實本市離土農民社會保障的若干建議”,經上海市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已提交上海市委、市政府,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
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截至去年10月底,上海小城鎮社會保險(下稱“鎮保”)參保人數已超過50萬。
課題組認為,“鎮保”政策出臺前,合作醫療保險一直是上海郊區農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享受此種保險的農民,在進行普通門診和大病門診或住院治療時,個人與國家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擔醫療費。“鎮保”被推出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與“鎮保”基本醫療保險成為獨立運行的兩套體系。離土農民均加入“鎮保”體系,此種保險主要解決門診大病和住院問題,不負擔一般門診費用。
他們還指出,“鎮保”基本醫療保險是與“鎮保”基本養老保險捆綁實施的,但據2003年10月出臺的《上海市被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民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征地男性年齡在16~44歲、女性年齡在16~39歲的勞動力,征用地單位需一次性為員工繳納15年的醫療和養老保險費用。員工在退休前可享受15年的社會醫療保險,退休后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對于一些年輕的離土農民,15年的享受期滿后距離退休可能還有較長一段時間,此時間段內,用工單位按照自愿的原則可繼續替員工繳納保險費。但實際情況是,企業通常不再繼續繳納保險費,導致這些年輕的離土農民在退休之前陷入了“無保障”的窘境。
課題組建議,要在政策上允許農民既能參加“鎮保”醫療保險,又能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本著“均衡收支、略有節余”的原則,適度充盈“鎮保”醫療保險基金。同時,征用地單位一般只按最低的15年年限繳納費用,由于人均壽命的延長,可適當延長繳費年限。對一次性繳納“鎮保”費用的征用地農民,滿15年后仍在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繼續繳納“鎮保”費用,以保障其能繼續享受相應的基本社會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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