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盈 發自北京
記者昨天(16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得消息,包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在內的四個企業年金配套文件已經被審議通過。目前,文件移交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審議。勞動保障部官員稱,待相關部委的意見反饋之后,這些文件有望在春節過后的2、3月份下發施行。
勞動保障部相關部門的官員告訴記者,12月24日,勞動保障部第九次部務會議審議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標準》、《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專家評議規則》等四個文件。勞動保障部專門成立了由養老保險司、社;鸨O督司、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和勞科院社保所四個職能部門組成的協調小組來共同協調企業年金的工作。
“雖然去年5月出臺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但是由于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沒有明確,這項工作進展不大。”那位勞動保障部的官員說,“無論是在勞動保障部報批方案的中央企業,還是按照統籌層次在地方報批方案的地方企業,都在等這些細則出臺!
此前,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劉躍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河北省政府于去年12月17日下發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轉發企業年金實施意見的通知》。但由于中央還沒明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等市場運作的項目,“年金這事現在還動不了,我們目前只能搞搞培訓等前期準備工作!彼f。
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認為,這四個文件也只是制定了企業年金的實施細則,并沒有涉及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岸愂諆灮輿]有什么變化,還是原來的樣子!彼f。
“國務院2000年第42文件規定了企業可以提取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4%的資金購買企業年金,并享受稅前列支的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在實踐中財政稅務部門并沒有把這些優惠政策貫徹下去!焙纹秸f。
有關人士分析認為,正是由于稅收優惠政策的不明晰,致使廣大企業要么采取一種觀望態度推遲購買類似企業年金產品,要么將資金用于其他用途,其直接結果,就是導致了企業年金市場無法有效地得到啟動,廣大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保障不足,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進展緩慢。
2004年5月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20號),對企業繳費比例重新作了規定。第八條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但是,7個多月之后,國家仍然沒有出臺相關的稅收配套文件!案鞯刂荒軈⒄42號文來實行,所以各地的政策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已經成為了企業年金推行時遇到的最大問題!
新辦法實行之后,全國共有9個省份推行企業年金,各地規定的企業繳費享受的稅收優惠都不一樣。其中山西的稅收優惠力度最大,企業可以把全部繳費(即十二分之一,約等于8.3%)在稅前列支;安徽、浙江、云南為5%,山東、河北、上海、廣東、新疆為4%。如果加上原來42號文中規定的東北三省4%的比例,全國共有12個省份推行企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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