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制度涉嫌違法 與國家統一立法沖突該廢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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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6日 13:11 南方日報 | |||||||||
北京消息 據《新京報》報道,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前天發表演講時談到,目前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實行的對外地人員的暫住證制度是涉嫌違法的,應當廢止。 前天,中國法學界在京舉行了一次盛會。中國法學會主辦的首屆中國青年法學家論壇開幕,剛剛獲選的第四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紛紛登臺,就當前各界普遍關注的法治建設進程中包括憲法訴訟制度、地方法規與統一立法沖突、改革法律制度堵住貪官外逃等熱點
而全國各地的暫住證制度,都是地方性法規規定和公安部的規章規定的制度,但是《行政許可法》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六大事項,沒有為實行暫住證提供依據。超范圍設定行政許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許可法》是國家法律,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和它相沖突了,但是現在無法解決。 許教授認為,從政府管理的角度,對流動人口進行登記的目的,是通過登記掌握流動人員的情況,及時調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為流動人員服務,而不是要在流動人員和本地居民間畫一個身份上的尊卑界線。目前大多數地方實行的暫住證制度,租房、購房、就業、求學等都和暫住證掛鉤,使得流動人員和本地居民間人為地出現了“鴻溝”。 許章潤認為,要在中國建立權威的法律解釋機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是最高法院來擔負起統一司法解釋的這樣一個職能。一旦地方性法規規章與國家大法發生沖突,公民個人,包括當事人可以提請權威解釋機構,對于有質疑的這種解釋或者是判決,或者是立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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