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11年仍未完工 瀟湘電站建設國資流失幾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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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3日 14:36 正義網-檢察日報 | |||||||||
湖南永州,曾因柳宗元的《捕蛇者說》聲名遠播。她最近一次的引人注目,不再是因為“異蛇”,而是緣于此地瀟湘電站建設背后的種種“異數”: 一個設計壽命50年的電站工程,質量隱患重重;計劃工期3年,至今已達11年之久仍未完工;工程概算1.93億元,卻被一步步放大到了6.19億元;電站承建方本是一個由副市長擔任總經理的國有企業,竟然神奇“改制”,成了一家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工程夢魘 瀟湘電站的官方名稱是瀟湘水利水電樞紐工程。設計之初,當地政府對該項目寄予厚望:年發電量2.14億度,產值7000萬元,壩址所在的宋家洲可以開發地產,此為直接經濟效益。此外,還有社會效益:形成江中平湖,改善城市景觀,帶動旅游業的發展。 瀟湘電站由湘港合資建設,一度是永州最大的引進外資項目。湖南方面,當時的冷水灘市(1997年永州撤地建市后改為區)人民政府以1130畝土地及水資源作為出資,香港集盛國際有限公司作為外方,全部現金入股,組建湖南瀟湘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作為工程的建設方。 誰承想,這一工程后來會成為國家審計署掛號的“胡子工程”。2004年2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稽查辦一個5人稽查組對該電站經過數日考察,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該工程建設中沒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存在危及大壩安全的質量隱患。稽查辦主任張嚴明說:“情況比想象的還要復雜,讓人既痛心又擔心。”水利部稽查組的報告指出,因工程質量存在嚴重隱患,大壩無法達到預定蓄水目標。 雖然設計的四臺機組目前已有兩臺開始發電,但是瀟湘公司的管理人員并不開心,因為工程建成這個樣子,耗時11年,至今仍未驗收,而其設計工期是3年。 概算魔方 一邊是工期一拖再拖,一邊是整個工程概算一增再增。 在目前能夠見到的有關部門關于瀟湘電站的最初批文中,瀟湘電站的概算額度是1.93億元。工程開工后一年里,這一概算就被調整為3.59億元。至1995年,在建中的瀟湘電站居然冒出了一個“二期工程”,概算總投資也因此膨脹為4.5億元。到了1999年,更增加到了6.19億元,這一數字已是原始概算的三倍多。 工程造價雖然在不斷增加,但電站在施工8年后,設計的四臺機組仍無一臺完工。 水利部的稽查報告認為,工程初設概算編制粗糙,受人為降低有關單價、費用指標和漏項等因素影響,概算調整幅度很大。港方律師謝平建不否認這樣的認知,但他同時強調,并不完全屬于編制原因,而是有人存心加大投入,以便把這個項目的“錢袋”做大,大到極致,讓承包方的建設公司賺到盡量多的錢。 “這就是所謂的不發電效益”,一位參與項目多年的工程師說,“只要工程還在繼續,胡會元領導的承包公司就有錢賺。” 管理怪圈 而成就胡會元的,是瀟湘電站工程管理體制中令人不解的混亂。 科班出身的胡會元是當地水電領域的行家里手,曾經官至原冷水灘市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1992年9月,冷水灘市政府成立冷水灘市建設總公司,胡會元被任命為總經理。1993年1月,胡會元又被任命為瀟湘水利水電工程指揮部指揮長。同年2月,冷水灘市政府組建宋家洲綜合開發公司,作為中方出資人在合資公司行使中方股東權力,胡會元擔任該公司總經理。5月,胡會元再兼一職:合資的瀟湘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至1994年10月,他被聘為總經理。擔任上述四職時,胡會元或是冷水灘市副市長,或是受委派的政府代表。 瀟湘公司成立后,第一步就是尋找工程施工方。在胡會元的要求下,瀟湘電站的工程項目由冷水灘市建設總公司總承包。 于是,一個工程界忌諱的怪圈在瀟湘工程中堂皇地出現了:胡會元既擔任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工程總指揮以及中方公司總經理,又擔任合資公司總經理,還是工程承包公司的總經理,簡言之,胡會元既是發包商,又是承包商,還是政府公務員。 改制迷局 建設總公司承包的電站工程讓水利部稽查人員感到痛心,而它的改制,卻讓冷水灘區政府部門驚出一身冷汗。 建設總公司甫一出世,就以注冊資金少、施工資質低的小塊頭取得了瀟湘電站這樣的大工程。一路走來,倒沒有太多波折,只是在1997年前后,永州撤地設市,建設總公司更名為永州市建設公司,但仍然隸屬冷水灘區政府。 2000年1月,永州市建設公司向冷水灘區政府遞交了《關于申請脫鉤的報告》。半個月后,冷水灘區政府批復,以政府沒有投資、無需清算為由,同意脫鉤。同年,永州市建設公司改制為“永州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企業性質由全民性質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胡會元、其女胡秋玲、外甥謝愛堂等自然人成為股東。 改制之前,胡會元簽署了《湖南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基本調查》,在這份對企業資產的調查表格中,胡會元對該公司后來訴訟主張的2.9億元債權只字未提。相反,他在這次調查中登記了5130萬元的負債。 2004年4月,永州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瀟湘公司訴上法庭,訴請判決瀟湘公司支付1.67億元工程款,旋即,這一訴訟請求變更為2.9億元。 此時,永州地方政府國資部門警覺起來:這家改制時“負債累累”的公司居然有2.9億元的巨額債權? 隨即展開的調查發現,政府不僅對建設公司累計投入資金1100余萬元,而且將繁華地段的2.9畝土地劃撥給了這個公司。“這是任何一家個體私營企業都無法享受的政府對企業的土地資產直接投入”,冷水灘區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如此認為。會議還認為,脫鉤的決定應予維持,但是由于建設公司隱瞞事實真相,加之政府領導人事變動,作出的無需清產核資就脫鉤的決定,應當更正。這次會議決定,對脫鉤前的建設公司進行全面清算。 2004年11月,冷水灘區財政局也向同一法院提交訴狀,主張對瀟湘公司2.9億元工程款的權利。 頗耐人尋味的是,雖然已經成為私營的永州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但時至今日,胡會元仍在當地政府部門領取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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