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資委出新規:國企負責人禁入監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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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3日 03:25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王一 實習記者賈林男發自北京 昨天(12日)發布的《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企業負責人不得擔任監事會中的企業職工代表。” 與2000年首次出臺的《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此次新修訂的《
國家發改委國有資產研究中心主任高梁說,這可以有效防止監管人與企業形成利益紐帶,侵犯所有者的利益。 此外,規定還指出,代表市政府進駐國有企業監事會,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經營行為有可能危及國有資產安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者侵害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等緊急情況的,應當及時向國資委提交專項報告。 “這為監事會的有效工作提供了一個制度保障,能夠使監事的立場更加中立、獨立、客觀。”高梁說,暫行辦法還將逐漸細化,最終形成正式法規。 “本次修訂是在《公司法》框架下對監事會的一種微調,”北京市國資委監事會肖處長說,“監事會的作用就是監督企業經理層,經理層只能是被監督者,不能是監督者。”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的監事方式已從事后監督過渡到事中監督,北京市國資委監事會也由6個辦事處增加到9個,編制從30人增加到4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