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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資委出新規:國企負責人禁入監事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3日 03:25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王一 實習記者賈林男發自北京

  昨天(12日)發布的《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企業負責人不得擔任監事會中的企業職工代表。”

  與2000年首次出臺的《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此次新修訂的《
暫行辦法》還規定了對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要實行回避原則,不得在其曾經管轄的行業、曾經工作過的企業或者其近親屬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企業的監事會中任職。

  國家發改委國有資產研究中心主任高梁說,這可以有效防止監管人與企業形成利益紐帶,侵犯所有者的利益。

  此外,規定還指出,代表市政府進駐國有企業監事會,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經營行為有可能危及國有資產安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者侵害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等緊急情況的,應當及時向國資委提交專項報告。

  “這為監事會的有效工作提供了一個制度保障,能夠使監事的立場更加中立、獨立、客觀。”高梁說,暫行辦法還將逐漸細化,最終形成正式法規。

  “本次修訂是在《公司法》框架下對監事會的一種微調,”北京市國資委監事會肖處長說,“監事會的作用就是監督企業經理層,經理層只能是被監督者,不能是監督者。”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的監事方式已從事后監督過渡到事中監督,北京市國資委監事會也由6個辦事處增加到9個,編制從30人增加到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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