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團伙制造假人民幣1.4億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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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1日 19:14 新華網 | ||||||||
新華網深圳1月11日電 (記者 李南玲)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開庭審理一起特大制造假幣案。被告人徐春魁等人組成的團伙以不同的方式制造假人民幣成品、半成品共計1.4億余元。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湖南省平江縣人吳雄豪經同鄉馮際南(在逃)介紹,伙同卓木海、肖金騰、范永瑞(后兩人在逃)等人,先后在深圳市觀瀾馬壢村、新田
2004年6月1日,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后,搗毀了新田村的制假窩點,當場繳獲偽造的1999年版50元面額的人民幣(半成品)6455.85萬元。此外,2003年初,徐春魁和李建中(已判刑)在潮陽市向王銀良、龔佑義(已判刑)購得假幣模版20張。之后,他們伙同吳錦洪、卓文英、卓水欽、周詩宏、吳錦權等人(均另案處理),在江門市偽造假幣。至同年5月中旬止,徐春魁等人分3批共印制了1999年版5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130萬張,共計6500萬元。這批假幣被他們在陸豐市銷售,徐春魁在偽造過程中負責印刷假幣。同年6月13日至22日,徐春魁和周詩宏、張云峰(均已判決)受卓文英等人招請,作為假幣印制的技術和操作人員,在肇慶市偽造了1999年版5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同月24日晚7時許,這批總額為1471萬余元的假幣在運輸至深汕高速公路埔邊收費站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檢察機關還指控,2004年4、5月間,吳雄豪利用偽造貨幣所分得的贓款,采用“坐莊”或自己投注的方式參與六合彩賭博,從中賺取手續費。截至案發時,吳雄豪和其前妻方某總計開單人民幣36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徐春魁及團伙成員行為均已構成了偽造貨幣罪。吳雄豪還構成了賭博罪,應予數罪并罰。法院庭審當日未進行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