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奶粉案首名生產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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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7日 13:55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本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安徽阜陽劣質奶粉事件中,因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奶粉的被告人池長板,近日被阜陽市潁東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4名銷售商李純霞、張學杰、黃丙印、韓東風分獲四至八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池長板,現年43歲,浙江省蒼南縣人。被捕前為蒼南圣寶乳品有限公司監事兼維修部主任。2004年5月9日因嫌疑犯罪,被阜陽檢察機關批準逮捕。被告人李純霞,現年36
法庭審理查明,2001年5月25日,被告人池長板與陳寶相、陳寶玲(二人另案處理)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蒼南圣寶乳品有限公司,陳寶相任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池長板任監事兼維修部主任。該公司在未取得嬰幼兒奶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的情況下,擅自生產“圣品”貝貝嬰兒1段奶粉。2003年3月,由陳寶相將此品牌奶粉,以每箱115元價格銷給安徽合肥被告人李純霞。李純霞、黃丙印、張學杰、韓東風則分別采取加價方式,階梯式批發零售,最后銷至阜陽市潁東區農村。導致因購買食用“圣品”貝貝嬰兒1段奶粉的一名嬰兒,嚴重營養不良,出現呼吸循環衰竭死亡,二名嬰兒患上營養不良綜合癥的嚴重后果。 5被告人不服一審已提出上訴 對于5名被告人的無罪或過失犯罪的辯護意見,因有充分證據證實各被告人均系故意行為,法庭未予采信。依法認定池長板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被告人李純霞、黃丙印、張學杰、韓東風則分別構成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鑒于被告人池長板犯罪后主動投案自首,被告人黃丙印歸案后主動提供抓獲同案犯李純霞的重要線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情節,法庭給予二人從輕或減輕處罰。除了判處刑罰,被告人池長板、韓東風分別賠償受害人陳某經濟損失6054.50元,被告人張學杰賠償受害人吳某經濟損失24106元。 宣判后,5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劉穩梧、刑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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