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貪官林龍飛受賄被判死刑 當地稱其三光書記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1日 15:26 法制晚報 | ||||||||
新華社電 “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 昨日上午,被當地干部群眾稱為“三光書記”的福建省周寧原縣委書記林龍飛,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被告人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該縣68名黨政干部以及3名包工頭賄賂的錢財,共
另據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核實,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通過收受禮金、賭博等方式斂財共計人民幣116萬余元。 判決后,林龍飛的辯護律師表示要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