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非農民征地欠款清償工作將在3年內完成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1日 11:42 珠江晚報 | |||||||||
本報訊(記者劉曉峰)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到今日為止,我市已經將以往拖欠農民的征地款全部清還。市政府近期已籌措資金1.7億元(其中區級籌措1100萬元),將1988年5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這一階段所拖欠全市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征地補償款全部兌現完畢。另外,1999年1月1日以來所拖欠的全市農村集體和農民5000萬元的征地補償款,市政府也已于2004年10月全部償還。
據了解,為解決我市征地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我市國土、財政、農業各局及各區、臨港工業區幾個部門協調,對1999年以前的征地欠款進行清理,并從10天前開始清償。今天,近期各級財政的撥款將到達各村集體,此后這批撥款將在鎮政府的監督下,由村集體依照當時簽訂的征地合同返還征地款。 市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目前正在制定政策,將在3年內完成對非農民征地欠款的清償工作。 市委、市政府強調,補償的農民征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流,必須交到村集體和農民手中,并主要用于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通過發展經濟改善農民收入,有條件的,應嘗試用于農村社會保障,徹底解決征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