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長江委資金中心主任等4人違規外借千萬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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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0日 09:51 華夏時報 | |||||||||
本報記者孫聞報道 昨天,記者從審計署獲悉,原長江水利委員會資金中心主任等4人違規外借1000萬元借款達8年之久。掩人耳目,千萬資金“購買”地產1996年2月25日,原長江委資金中心主任姜某等4人,在未經請示長江委領導同意的情況下,以資金中心的名義與錦滄公司簽訂了“共同投資經銷錦滄花園的合同書”。 這份合同約定,資金中心以984萬元購買了蘇州現代公司的“錦滄花園”的商業店面用
隨后,資金中心分4次將自有資金984萬元匯入錦滄公司。 瞞天過海,三方大玩資金把戲然而合同到期后,資金中心卻未能收回所有資金。蘇州現代公司僅代錦滄公司支付了210萬元回購款,剩余的回購款1074.48萬元錦滄公司并未付訖,合同約定的5%違約金642萬元更無法收回。 在此情況下,原長江委資金中心主任姜某等人不僅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反而與時任長水公司總經理的何某協商,1999年7月13日由資金中心貸款900萬元給長水公司;次日,由長水公司將900萬元匯入蘇州現代公司;蘇州現代公司收到匯款后,同月19日將此900萬元作為錦滄公司還款再匯入資金中心賬戶。 此后,蘇州現代公司又從長水公司借款1000萬元,借款期限至2002年7月14日。 真相大白,還需審計重拳出擊2003年,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審計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時,發現了這筆長達8年的1000萬元借款,經過詢問相關責任人,仔細核對賬目往來,揭開千萬借款背后的事實真相。 面對審計,蘇州現代公司陸續還款。截止到2004年7月27日,長水公司已全部收回1000萬元借款,剩余的資金占用費則于近日同蘇州現代公司簽訂了分3年還清的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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