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導致國資流失 拍賣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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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9日 06:52 每日經濟新聞 | |||||||||
張毅 新華社北京報道 《拍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辦法》對參與拍賣的各方都做出了具體的約束,將對整個拍賣市場產生積極影響。
這位負責人說,針對目前行業中的問題,從保護拍賣各方當事人利益,兼顧社會公平的角度,《辦法》強化了監管。 一是結合落實《行政許可法》,建立監督核查制度和信用管理體系。 二是對惡意降低傭金、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禁止性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如《拍賣法》中僅規定了傭金收取比例的最高限不得超過5%,而實際運作中,由于拍賣來源的有限,很多拍賣企業采取了“零傭金”競標甚至給委托人回扣等手段,惡意競爭,導致拍賣前期宣傳、評估等準備工作不到位,影響了拍賣的效果,最終損失的仍然是委托人,公物拍賣更多的是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為此,《辦法》規定了“禁止惡意降低傭金比例或低于拍賣活動交易成本收取傭金,甚至不收取傭金或給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競爭拍賣標的”及相應的處罰措施。 三是兼顧了社會公平。要求省級主管部門進一步細化拍賣公告媒體,以保證拍賣的公開、公正、公平。規定了拍賣企業、委托人應當說明其明確知道或應當知道拍賣標的的瑕疵,否則免責聲明無效,因未說明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拍賣企業給予賠償;屬于委托人責任的,拍賣企業有權向委托人追償等內容,加強了對競買人利益的保護,亦便于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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