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兩節(jié)時檢察官提醒節(jié)日送禮藏著節(jié)日腐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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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7日 08:16 北京晨報 | |||||||||
每年的元旦和春節(jié)這兩個傳統節(jié)日是人們請客送禮、傳達情誼的好時機。別有用心的行賄者也在利用這個機會大送紅包以建立“感情”,而有些領導干部抱著節(jié)日收禮不是受賄的念頭,被行賄者們一點點拉下水。昨天,豐臺區(qū)檢察院一位從事了10年反貪工作的檢察官向記者披露,在檢察機關查辦的40余名貪官中,無一例外都在逢年過節(jié)期間收受過紅包或變相紅包的賄賂,有一部分人是在過節(jié)時第一次跟行賄人建立“關系”。目前,豐臺區(qū)檢察院正在查辦的一個貪官,僅過年時拿到的紅包就有20多萬元。
請客送紅包 不知不覺被腐蝕 記者從本市檢察機關了解到,元旦、春節(jié)前后是行賄人積極活動的一個好機會,他們平時不敢貿然行賄,考慮到給領導送錢送物有賄賂之嫌,于是,便挑選重大節(jié)日登門拜訪,將賄賂掩蓋在溫情脈脈的面紗下。 而受賄人在喜慶的節(jié)日氣氛中也放松了警惕,收得心安理得。節(jié)日行賄為今后權錢的交易打下伏筆。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行賄罪、受賄罪的定罪標準是5000元。北京市對貪污受賄的立案標準一般是1萬元。因為不少行賄者送的紅包和禮品達不到犯罪標準,而他們又打著節(jié)日問候的幌子,因此,對領導干部的腐蝕性也更大、更危險。 豐臺區(qū)檢察院反貪局的一名檢察官說,“節(jié)日腐敗”涉及的人員較多,其中既有高官,也有普通干部。在他辦理過的一起貪污案中,被告人在過年時買了一批價值共5萬元的購物卡,很多都送到政府審批、規(guī)劃等部門的辦事人員手里。很多人抱著“別人能收,我為什么不能拿”的想法,竟不認為自己是在犯罪。 變相送禮金 感情投資實為利 除了直接送紅包,還有很多變相的送禮金方式。比如,給領導的孩子送“壓歲錢”,借領導的孩子辦喜事之機行賄,為領導的節(jié)日大餐買單。一些星級酒店推出圣誕大餐,入場券票價高達2000多元,行賄者不惜重金搞圣誕活動,其目的也為日后大筆送錢做鋪墊。此外,還有給領導送購物卡、代金券,以考察名義請出國、給予售房優(yōu)惠和用公款給領導上保險等方式。檢察官說,行賄者一般當時不會明確要求得到什么回報,他們是把送禮作為“感情投資”,等關系熟到一定程度,自然會提出要求,而送上的鈔票也越來越厚。 檢察官提醒,很多貪官起初都抱有紅包不是禮金的想法,認為中國有過節(jié)“人情往來”的習俗,其實,他們內心深處都很清楚送禮者的真正用意。有的人甚至借過年之機故意給行賄人制造賄賂的機會。其實,節(jié)日行賄與一般的請客送禮很好區(qū)分,雙方肯定有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而且不可能出現這個區(qū)的企業(yè)給另一個區(qū)的有關職能部門送禮的現象,他們之間一定存在利益關系。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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