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壓低地價招商將被嚴格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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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21:2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2月24日電 今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非法壓低地價進行招商行為將被嚴格禁止。違反規定出讓土地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情節嚴重的將以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新華社24日受權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的。 《決定》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準地價制定并公布協議出讓
《決定》還指出,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審批土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批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下放土地審批權。嚴禁規避法定審批權限,將單個建設項目用地拆分審批。 《決定》還要求,要嚴格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各類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補充耕地的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不能自行補充的,必須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要列入專戶管理,不得減免和挪作他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也必須將補充耕地費用列入工程概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