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從嚴從緊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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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21:24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2月24日電 我國將從嚴從緊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總量和速度。凡不符合規劃、沒有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標的,不得批準用地。 這是新華社24日受權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的。
《決定》要求,加強農用地轉用審批的規劃和計劃審查,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對農用地轉用的控制和引導,凡不符合規劃、沒有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標的,不得批準用地。為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2004年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不再追加;對過去拖欠農民的征地補償安置費在2004年年底前不能足額償還的地方,暫緩下達該地區2005年農用地轉用計劃。 《決定》指出,要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農用地轉用的年度計劃實行指令性管理,跨年度結轉使用計劃指標必須嚴格規范。改進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下達和考核辦法,對國家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和城、鎮、村的建設用地實行分類下達,并按照定額指標、利用效益等分別考核。 《決定》還明確提出,要加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沒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不得通過項目用地預審。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