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放心合同 14家省級銀行肅清霸王條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8:28 現代金報 | |||||||||
金報訊 昨天省工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浙江的銀行消貸合同中的“不合理條約”已經全部修改完畢,14家所有省級銀行的52份消費貸款合同全部通過省工商局的備案審查。 14家省級銀行全部消滅“霸王”
今年8月,省工商局聯合本報對銀行業八類問題條款進行曝光,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10月份浙商銀行、廣發銀行杭州分行和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三家銀行的消貸合同率先通過工商部門的審查,更是讓消費者聞到了“霸王將亡”的味道。 在此之后,浙江省內的另外11家銀行也陸續對合同進行重新修改,對已提交給省工商局備案的72份合同進行了整合,共形成44份消費貸款合同報省工商局備案。昨日,省工商局向這些銀行核發了第二批消費貸款合同條款的統一備案編號,并印上了工商紅盾標志。 至此,我省14家所有省級銀行的52份消費貸款合同全部通過省工商局的備案審查,再次走在了全國前頭。 “放心合同”將全省通行 省工商局合同處處長張紅勤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們將監督各大銀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廣使用通過備案的消費貸款合同文本,對未按規定使用消費貸款合同文本的銀行,將依法做出嚴肅處理。消費者如要查詢已通過備案的各類合同文本的具體內容,可于12月27日以后登陸省工商局的門戶網站(www.zjaic.gov.cn)進行查看。 據張處長透露,通過審查的銀行消費貸款合同使消費者有了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借款人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保險險種進行投保;合同中原先全部由消費者承擔的抵押和公證費用,改為由雙方共同承擔;房屋貸款投保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以借款本金為最低額;另外明確了雙方的違約責任,銀行違約也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下一炮瞄準了“保險業” 省工商局副局長吳干冰透露,他們下一階段將把矛頭指向保險業的種種“霸王條款”,依據《浙江省合同行為管理監督規定》,重點對保險業的人身財產保險合同以及車險合同開展備案審查。工商部門即將向所有省級保險公司發出申報備案審查通知,并及時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聯合審查小組,開展保險合同的審查,以在短時間內擒下保險合同中的“霸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