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鄒建鋒 通訊員 溫淑萍
“種田無地,就業無門,低保無份……”安徽省太和縣城關鎮關北行政村陳大坑自然村的300多位村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落到這個地步。
2004年10月28日,太和縣動用警力“依法征地”的強制措施更是將村民和地方政府
之間的矛盾上升到了白熱化的程度。
一名70歲的老漢面對記者忍不住痛哭流涕:“我家僅有的7分地被占去了,難道讓我去要飯不成?”
中秋夜成為“傷心夜”
陳大坑自然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今年中秋節晚上9點左右,幾輛裝滿磚塊和石料的四輪車突然出現在該村的田地里,他上前詢問卸車的年輕人,對方告訴他:“這塊地省政府已經批給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了。”
對方還告訴他,被征用的土地共有97畝,除了該村的60畝地,還包括另外兩個自然村的37畝。隨后趕來的村民聽到這話都目瞪口呆:“這60畝地可是村里300多口人僅剩的活命地啊,怎么事先也不打個招呼,再說地里的青苗已經長到七八寸高了!”
村民們試圖阻攔這些人繼續卸磚石,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黑暗中,有人威脅村民:“誰敢阻攔就砸死誰,出了事由縣政府承擔!”
中秋夜成了村民們的不眠夜。次日開始,村民在地里搭起帳篷輪流值班,試圖守住自己賴以為生的土地。
與此同時,村民們多處找領導要求歸還他們的土地,但均沒有結果。期間,他們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示的一份用地審批文件上看到只有省政府一個模糊不清的印章,連日期都看不清楚,附在其后的一張補償單上也顯示,每畝地他們只能拿到2.6萬元。
事后,村民們從一位政府官員處得知,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目前有牌無人,暫由太和縣衛生局代管用地,而且,國家只批給了9畝作為建設用地。
“9畝和97畝對咱們以地為生的農民來說,是多么大的差別。況且咱們這里稍好一點的位置,一畝最高能賣到23萬元,稍差一點的也能賣17萬元,現在被占去的位置并不算差。”一位村民揮著手激動地說。
雙方一直僵持到10月19日。村民接到了一封《致陳大坑村群眾的一封信》,要求他們配合做好征地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項目的建設工作。這封信沒有注明單位、人名,落款只寫了“工作組”。
村民們猜測:“這大概是用地方私下里搞的鬼。”
10月19日,村民們還接到了太和縣國土資源局下發的《用地決定書》,要求村民們在21日之前交出土地,拒不交出的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0月23日,村里推選了9名代表赴北京上訪,半路被得到消息的太和縣政府官員攔住,勸他們回當地解決。
強制征地激化矛盾
該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10月28日上午,在有關部門的“保駕護航”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派人在面積為97畝的地塊上建筑圍墻。而300多老幼村民眼看自己的土地即將消失,紛紛上前阻攔工人,并試圖把這些人都趕出自己的莊稼地。
但是依靠村民的力量并不能制止這一切。其中有一位68歲的劉大爺,見到記者時,他挽起衣袖,胳膊上的青塊依然明顯。他說這是那天爭奪土地留下的傷痕,至今這只胳膊都不能用力。談話中劉大爺渾濁的老淚幾次流下。
另一位60多歲的婦女,看到自己的土地被占氣得昏死過去,家人趕忙將其送往醫院,但是一家醫院卻不敢接收,直到找到另一家才住進去。
前來維持秩序的公安人員當場拘捕了8名青年村民。7天后這幾位村民從看守所回到村里時,一人高的圍墻已經壘了起來,他們只能扒著墻縫看看原本屬于自己的麥苗。
“地沒丈量、補償款沒到、協議沒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土地一下子就沒了,以后可怎么生活?”接受記者采訪的每位村民們都重復著這句話。
記者在現場看到,時隔一個月,那堵圍墻仍然橫在土地中間,疾病預防中心的大樓根基卻沒有打。一位村民告訴記者:“現在不打地基是對方知道我們在上告,如果上面追查下來了他們會把墻推倒,如果沒人追查他們過一段時間就會起樓。”
一位村民對記者說:對于縣政府目前的做法,村民肯定是不答應的。他們打算通過各種途徑反映自己的遭遇和要求,希望能夠討得公道。
地方政府“理直氣壯”
近日,記者來到太和縣城關鎮政府采訪時,鎮黨委和政府的領導都不在。一名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征地的那個事情我倒是知道一點,但是不敢瞎說,萬一說錯了領導會追究的。”
記者又來到太和縣國土資源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上任的局長下鄉了。之后他又透露,這一年中國土局換過四任局長,不知道這任局長又能在任多久,而這里的確如老百姓所說,“土地案件太多了”。
幾經周折,記者找到了曾親自接待村民上訪的太和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徐輝。
徐輝告訴記者,之所以一次性征用97畝土地,是因為按照規劃,該地塊打算建造職業高中,后因疾病控制中心選擇更改,所以決定將有關地塊征用下來后,將其中的9畝用于建設疾控中心。
他說:“根據縣統計局和國土資源局的計算,該地塊每畝補償費標準是2.32萬元,每畝2.6萬元已經是提高標準了。”
“阜陽市征地的補償標準也不過是2.3萬元/畝。”他強調道。
對于村民所說的征地補償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情況,他的回答是:土地一級市場是由政府壟斷的!
對于村民提出土地被全部征用之后的生計問題,他說:縣委縣政府正在醞釀出臺有關文件,給失地農民進行職業培訓,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并在考慮在今后征用的其他地塊劃出一部分給農民作為宅基地使用。
“當然,現在有關文件還沒有正式出臺。”
另外,有村民提出,參照國土資源部不久前出臺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確定;按法定的統一年產值倍數計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提高倍數;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對此,徐輝表示,土地征用在前,政策出臺在后,要參照2004年的新政策進一步增加給村民的補償“是不可能的”。
“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不知道解釋了多少次,但是農民就是不接受,所以我們決定依法辦事,進行強制征地。”他強調道。
專家憂心忡忡
就有關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土地問題專家王小映博士。
王小映說,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政府有權征收村民的土地,但是在補償問題上必須充分考慮村民的實際情況,譬如陳大坑自然村被征收的是最后的可耕地,村民從此將完全失去土地。所以當地政府在征收過程中應該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必須和村民協商征地補償的標準。雖然所征土地是用于衛生、教育等公共事業,但是不能因此而壓低價格,而要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制定一個合理的補償標準。
“沒錯,土地一級市場由政府壟斷。但是,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時候不能無視市場價格搞‘強買強賣’。”
“村民也可以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要求召開聽證會,和當地政府就補償標準問題進行談判。”
其次,政府要統籌考慮并且盡快兌現失地村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不能開“空頭支票”。
另外,由于所征地塊處于城關鎮,所以為了確保村民的長久生計,政府必須考慮留地安置,即在所征土地中劃出一部分給村民用于工商業開發。
“留地安置是最重要的!否則這些村民失去土地之后必然會產生很嚴重的社會問題。只有妥善安置這些村民的生活出路,才能維護當地的社會穩定。我考察了全國各地征地安置工作做得比較好的城鎮,留地安置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現在我們講統籌發展,但是從這個案例看,當地政府恰恰沒有考慮到這一點。”王小映對記者說。
此外,國土資源部耕地司一位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不無憂慮地表示,2004年,國家本著保護農民利益的目的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拆遷征地制度的政策,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批復在往年,執行在今年”為由拒絕提高補償標準,造成了農民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對立。
“如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還有很多值得我們研究和完善的地方。”這位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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