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記者 葉靜 通訊員 莊淑瑩) 從明年1月1日起,廣州市民可以通過大眾媒體查到欠稅企業的大名。市地方稅務局近日公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的《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從明年1月1日起,稅務機關將按期在辦稅場所或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將納稅人欠繳稅款情況公布。市地稅局將主要在地稅網站對欠稅事項進行公告,納稅人可以隨時登錄www.gzds.org進行查詢。
據了解,該《欠稅公告辦法(試行)》規定:企業或單位欠稅的,每季公告一次,廣東省將在每季終了后30日內進行公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的,每半年公告一次,廣東省將在每半年終了后30日內進行公告;走逃、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非正常戶欠稅的,隨時公告。企業、單位納稅人欠繳稅款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由縣級稅務局(分局)在辦稅服務廳公告。企業、單位納稅人欠繳稅款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局(分局)公告。對走逃、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納稅人欠稅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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